
按照我县创建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城区路面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增多,路面通行秩序不规范的问题和现象,为巩固创建我县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城区内非机动车、行人路面通行秩序,持续加大力度整治城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从7月1日起,洛宁县交警大队将在城区集中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闯红灯、路口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行人不各行其道,非机动车逆行、进入路口前走机动车道、在机动车道调头、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具体措施:
一是严格路段管控。以辖区主干道为重点,动静结合,充分发挥铁骑队灵活机动的优势,明确责任区域,定人员、定路段、定范围,加强路面巡逻管理力度,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斜穿道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进行劝阻和查处。
二是强化路口管理。加强对城区内主要路口的管理,通过吹哨、喊话等方式对非机动车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对不服从劝导管理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固定证据,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拒不进行信息登记或者拒不告知真实信息的违法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运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现场人脸拍照,掌握其真实身份进行处罚。对辖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容易出现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区域,常态化设置安排治理组,强化对重点区域高峰时段的管控。
四是实行违法抄告制度。交警大队在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基础上,实行违法抄告制度。违法行为人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的,将抄告至单位;属群众的,抄告至社区、乡镇;属在校学生的抄告至学校。若一个单位的违法行为人数量过多,还将约谈相关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并通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文明办。
五是持续宣传曝光。交警大队通过官方“双微”平台、县电视台针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进行曝光,曝光不文明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对查处过程中不配合的典型违法人员,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洛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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