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文明城市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提高群众文明出行意识,引导人们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6月19日上午,洛宁县文明办、交警大队联合对50余名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了规范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培训。

开展文明助交通劝导活动,不仅要做到眼勤、嘴勤、腿勤、手勤、脑勤,同时还要做到三个规范,第一是形象规范,用良好的精神面貌反映市民素质;第二是站位规范,志愿者要站在斑马线以及停止线边上,既能看到红绿灯,也有利于确保自身安全;第三是语言规范,使用文明用语,传递正能量。

培训会上,宣传民警代画画通过课件深入分析讲解了文明交通志愿者需掌握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以及志愿者在参与交通维护时需掌握劝导技巧、应采取的方式和自我安全防护知识,并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确保志愿者在中心城区参与文明交通劝导过程中,会站位、会劝导、能劝导、能作为。同时,希望借助广大志愿者宣传、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能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不文明行为,把交通文明出行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最后,宣传民警希望广大交通志愿者能够服从执勤交警统一指挥,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文明劝导,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共同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通过此次培训,使文明交通志愿者能够掌握更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提升服务意识、服务精神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文明交通的劝导、引导作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洛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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