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交通治乱治堵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有效净化洛宁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三轮车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洛宁交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三轮车违法载客、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逆向行驶、闯信号灯等重点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一条关于一名女子因阻碍执勤交警拖走其“红三轮”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其实,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9年04月15日16时30分许,洛宁县永宁大道碧天洗浴中心门口,有多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停放等侯载客,造成了该路段交通严重拥堵。后经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疏导,其他车辆均驶离,唯独赵某(女)驾驶的“红三轮”电动车仍停放在路口,民警耐心对其进行教育劝导,赵某依旧我行我素。民警便用拖车对其车辆强制拖离。此时,赵某爬上拖车站在车顶,阻挠民警拖车,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造成该路段拥堵约40分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赵某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第(二)项之规定,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不知道你在路上有没有
看到或乘坐过“红三轮”呢?
小编想说很早之前就坐过
在打不到车的时候...

“红三轮”坐起来并不舒服
磕磕绊绊的
有时候价格甚至比出租车还贵
而且还非常快...
不等红灯见空就冲
没点心理素质还真是坐不了
交通的一大隐患
近年来
以“红三轮“为主的
非法营运车辆在城市遍地可见
随之而来的
是这些营运车辆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这已经成为交通的一大隐患
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1、造成拥堵

电动三轮车主大多为六、七十岁的老人和妇女,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此类车驾驶人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经常争道抢行,见空就钻,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2、引发事故

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3、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辆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电动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洛宁交警提醒
【法律规定】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未进入机动车产品目录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和机动三轮车,不能悬挂牌照,不得上道路行驶。机动三轮车属货运性质,禁止载客。
对无证驾驶的,将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机动三轮车违规载客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对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的治理,对于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的,将依法予以拖离。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群众应理解、配合,切勿采取极端、不理智的行为抗拒执法,触碰法律底线。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公务的行为,严重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交警蜀黍希望大家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给红三轮等生存空间,让其主动退出营运市场。洛宁的交通,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更安全更畅通更舒适。(洛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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