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赵灿辉 陈亮亮)近日上午,河南省灵宝市涧西区管委会召开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后,为更好的发挥纪工委协助、监督、指导作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基层、取得实效,涧西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贺欣带纪工委工作人员下沉基层,深入黄河南路、新华西路和向阳巷社区指导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贺书记对部分社区基层同志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存在的疑惑和不清楚,不了解的环节和节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同时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制度”和“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区别和联系做了深入的分析和讲解。
贺书记指出: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制度”是利用每月党员活动日进行的一项制度化常、态化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制度”要求,提前报备并认真落实“4+1”模式,同时在自选动作上要大胆创新,形式多样,生动,不拘一格,更好的达到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目的,要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进行。
“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按照涧西区 “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分阶段、分步骤、集中统一进行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分学习教育、剖析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四个时间阶段进行,每一阶段均有详细的任务和相应的活动安排,如民主生活会、专题文艺汇演、宣传报道,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各支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和要求逐项落实。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补齐不能腐的制度短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为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贺书记强调,在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要高标准、严要求,支部书记带头自我剖析问题,党员干部提出诚恳的批评意见,依次进行,达到红红脸、出出汗、切实整改问题从而转变作风,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目的。
贺书记同时指出,当前基层党员教育方面,还普遍存在对党员的职责和义务不清楚、不了解,部分同志在违纪后仍然意识不到问题的所在和性质,要求各支部要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当做学习教材,支部书记带头、全员自觉深入学习,常抓不懈,让广大党员干部明职责、知敬畏、转作风,将学习《党章》、《条例》同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学习案例,剖析自我,整改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