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14时30分,驾驶人曾某来到遵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三大队报警求助,称其驾驶车辆沿德余高速公路由德江往余庆方向行驶,在驶出中寨隧道时发生单方事故,希望高速三大队在核实相关情况后能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后续处理保险理赔及车辆修理事宜。

接到求助后,民警第一时间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了询问,驾驶人曾某一行三人沿德余高速公路由德江往余庆方向行驶,准备返回贵阳市,在驶出中寨隧道时,由于光线变化致使曾某感到眼睛不适,待看清路况时,发现车辆与中央隔离护栏的距离过近,随后立即紧急制动,但还是发生了刮擦与碰撞,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了勘验:驾驶人曾某所驾驶的贵A籍小型普通客车左侧侧身有明显的刮擦与碰撞痕迹、碰撞部位附着有绿色油漆痕迹,与德余高速公路波形护栏颜色较为吻合,经多方核实,确认该起事故在我队辖区内发生。
最后,遵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三大队根据车辆痕迹比对、以及驾驶人、乘车人陈述等,依法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人曾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