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年隐患,一周整改,谁在漠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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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消息: 四川珙县一条35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存在电杆开裂、拉线脱落、树障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周边数十户农民反映长达一年,始终“无人问津”。供电企业称已三次发函要求整改,运维方也出具安全承诺书,但隐患迟迟未除。直至2026年4月13日群众网络问政曝光,一周内即完成整改。事件暴露出安全责任“切割式”管理的弊端:发函、承诺成为形式,监管缺乏刚性,群众诉求响应机制失灵。安全生产不能靠曝光驱动,责任不能只挂在嘴上。必须倒查一年拖延真相,防止“带病运行”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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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整理:羊波
值班责编:童铃
“拉线松动、脱落,电线杆开裂,高树无人清理……”这不是某个偏远废弃线路的荒凉景象,而是四川省珙县观斗乡茅家岭一带正在通电运行的35千伏高压输电线路的真实状况。更令人震惊的是,当地群众早在一年前就已向有关部门反映,却始终“无人问津”。直到2026年4月13日,一位绝望的网友在问政平台发出质问:“谁对群众的人身安全负责?”

▲ 截图《问政四川》
这条被群众称为“悬在头顶的定时炸弹”的线路,是云南威信县老厂电站至珙县观斗乡茅家岭的35kV高压输电线路(属35kV幸鱼线老厂支线)。线路年久失修,多处拉线松动甚至脱落,电线杆开裂,周边树木疯长,与高压线距离极近。夏季暴雨季节即将来临,一旦树木倒伏或电杆断裂,周边几十户农户的生命安全将面临直接威胁。
令人无法理解的是,群众反映一年,隐患依然存在,线路依然通电。供电部门真的不知道吗?不。四川能投珙县电力有限公司在2026年4月21日的官方回复中承认,他们分别于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19日、2026年4月14日三次对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也就是说,供电公司早已发现问题,也发出了整改通知,但整改何时完成?谁来督促?谁来对群众负责?

▲ 截图《问政四川》
更耐人寻味的是,回复中强调:该线路属于发电进站并网线路,运行维护责任方是“威信县老厂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珙县电力公司只是“履行电网监管责任”。2025年8月13日,该发电公司曾提交“线路安全承诺书”,但承诺之后,隐患依然存在了一年。
责任划分成了“踢皮球”的借口。一边是电网企业称自己只是“监管”,另一边是发电企业迟迟不行动。而夹在中间的,是几十户每天在高压线下生活、劳作的农民。他们不懂“并网主体”“运行维护责任”这些专业术语,他们只知道:电线杆裂了,拉线松了,树快倒了,反映一年了,没人来修。
直到2026年4月14日——也就是网友再次问政的第二天——隐患终于被“受理”。截至4月21日,珙县电力公司称“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期间未发现安全隐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非要等到媒体关注、群众问政、上级督办,隐患才能在“一周内”整改完毕?这一年来,那些摇摇欲坠的电线杆、那些随时可能触碰高压线的树枝,难道一直在“安全运行”吗?
一条高压线路的隐患整改,拖了一年。这不是技术问题,是态度问题;不是能力问题,是责任问题。如果这次没有群众忍无可忍的公开质问,如果问政平台没有曝光,这条“带病运行”的线路会不会继续安然度过又一个暴雨季节?
安全生产,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不是写在纸上的承诺。每一个“无人问津”的背后,都可能是一场本可避免的事故。这一次,幸运的是隐患在曝光后得到了整改。但下一次呢?我们需要追问的,不仅是“谁负责”,更是“谁问责”。
评论员文章 | 一条高压线的“一年空窗期”
责任不能只挂在嘴上,安全不能只写在纸上
□ 苏东华
一条35千伏的高压输电线路,拉线松动、电杆开裂、树障丛生,周边数十户农民在“带电的隐患”下生活了一年。反映、等待、再反映、再等待——无人问津。直到网络问政平台曝光,一周之内,整改完毕。
这一幕,何其熟悉,又何其讽刺。
从表面看,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主体模糊”导致的公共安全事件。四川能投珙县电力公司说得很清楚:线路是发电企业的并网线路,运维责任在威信县老厂水利发电有限公司,我们只是“监管”,我们也发了三次整改通知,对方也写了安全承诺书。言下之意:问题不在我。
从法律和合同角度看,这个说法也许站得住脚。但从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的角度看,这种“切割式”的逻辑,恰恰是基层治理中最危险的病灶。
高压线不会因为“责任划分”而自动停止威胁。农民不会因为知道“谁是运维主体”就睡得着觉。当一条线路的安全隐患被供电企业确认,并连续三次发出整改要求,却整整一年未能消除——这已经不是某一家企业的失职,而是整个安全监管链条的失效。
我们不禁要问几个尖锐的问题:
第一,安全承诺书的重量有多重? 2025年8月,发电企业提交了安全承诺书。承诺之后,隐患依旧。承诺书成了一纸空文,谁来追究违约责任?谁来倒查承诺不落实的后果?
第二,电网企业的“监管责任”有没有刚性? 连续三次发通知,对方不整改,然后呢?有没有暂停并网?有没有上报监管部门?有没有告知当地政府?有没有对周边群众发出风险预警?如果这些都没有,那所谓的“监管”不过是一个免责声明。
第三,群众的“一年反映”为什么不如“一次问政”? 群众不是没有说,而是说了没人听。为什么非要等到网络曝光、上级督办,才能启动真正的整改?这说明,在常态化的隐患排查和群众诉求响应机制之间,存在巨大的真空地带。
第四,整改的“一周速度”说明了什么? 说明隐患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消除。那么,过去那一年,是谁在拖延?是谁在漠视?这不仅是效率问题,更是态度问题、作风问题、责任问题。
我们从来不缺制度、不缺标准、不缺承诺书。我们缺的是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真正落到实处的执行力。一条高压线的隐患拖一年,背后是几十户家庭的提心吊胆。如果某一天暴雨来袭,树木倒伏,电杆断裂,后果不堪设想。到那时,再多的责任划分、再多的承诺书,都换不回一条生命。
因此,这起事件绝不能止于“已整改完毕”。必须倒查:为什么三次整改要求未能及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长期不履行安全责任的并网主体,电网企业是否有实质性制约手段?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
安全是底线,不是锦上添花。底线一旦失守,再漂亮的合同、再规范的流程,都是空中楼阁。希望这次“一年空窗期”能成为一个真正的警钟:在群众生命安全面前,任何“切割责任”都是苍白的,任何“慢作为”都是不可原谅的。(來源/東華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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