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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在蒙蒙春雨之中,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于4月10日上午莅临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参观指导。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法学会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会会长、法学博士、国家一级律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文生向江必新副会长介绍了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全面建设情况,江必新副会长在参观完律师事务所之后,欣然为律师事务所书写了多幅书法作品,并以《主动自我革命和转型,实现新时代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为题进行了授课。

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合规法律事务部部长、长春市法学会理事李皓律师;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崔丛校;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长春理工大学兼职教授闫静茹;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家事法律服务部部长、吉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特聘律师、吉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于蕾;吉林省行政执法领域合规改革第三方评估专家、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理事、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毕丹丹律师;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陈怡晗律师及多名行政人员参加了学习。

江必新副会长在授课中指出:
今天到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真切感觉到贵所确实与其他律所不同,从办所理念、整体管理到律师队伍,都透着“冠领业界、衡平天下”的气度。上一次我和文生主任交流时,聊到贵所的办所理念、管理方法以及青年律师培养做法,我深受感动,因此特意前来实地参观、考察、学习。我特别欣赏文生主任所说的,要做有尊严、有良知、有风骨、有底气的律师,这既是律师应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一种职业境界。今天,我就围绕《主动自我革命和转型,实现新时代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和大家分享一些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转型是时代所迫,是律师业必须做好的一件事。
第一,当前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如此庞大的队伍,若不主动自我革命、实现转型,在日益激烈的竞争背景下,必然会落后。第二,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模型,无论是通用大模型还是专业大模型,目前已涌现出数百个类似DeepSeek、豆包的产品,更新迭代速度极快。我亲自试用过不少大模型,发现通用大模型已达到较高水平,一旦专业大模型成熟,必将对律师业产生巨大冲击。第三,国内法律服务市场竞争已处于高度饱和状态,全国五六百所法学院每年培养大量毕业生,而公检法系统编制有限,难以吸纳所有毕业生,导致大量人才涌入律师行业。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开拓律师业的发展道路,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第四,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不断提升,随着全国普法工作的推进,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同时也对部分律师的服务提出了意见,个别人的不当言论还导致群众对律师行业产生了误解,这要求我们必须提升服务质量、重塑行业形象。第五,当前许多企业因国内生存空间受限,纷纷寻求“走出去”的机会,而企业“走出去”,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就全国律师业发展而言,主动自我革命、实现转型,需要做好充分准备。我将重点围绕六个方面的转型,和大家展开交流:
一是从时间的销售者向价值的创造者转型,重塑法律服务核心逻辑。传统律师执业多以小时计费为核心模式,尤其在国外较为普遍,国内则多应用于法律咨询领域,这种模式本质上是将法律服务等同于时间售卖,陷入了重过程、轻结果、重形式、轻时效的误区。但客户寻求法律服务的核心需求,从来不是律师的工作时长,而是法律问题的高效解决、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潜在风险的全面规避以及商业价值的顺利实现。这种时间换报酬的模式,既无法体现律师的专业价值,也难以满足客户核心需求,更制约了行业高质量发展。因此,向价值创造者转型,是律师业转型的核心导向。这就要求全体律师彻底跳出“法律技工”的思维局限,摒弃单纯计时收费的传统模式,将服务重心从投入时长转向创造价值,把收费标准与争议解决复杂度、客户成本节约额、商业目标达成度、风险防控成效等价值指标深度挂钩。在企业并购、投融资、合规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中,不再以办案时间计费,而是以帮助客户规避重大合规风险、促成交易落地、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减少经济损失的实际效果为衡量标准。律师要主动站在客户发展的角度,运用专业法律工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不仅要解决当下的法律纠纷,更要预判未来的法律风险,为客户发展扫清法律障碍、赋能价值提升,让法律服务从成本支出转变为价值投资,重塑行业发展核心逻辑。
二是从经验依赖者向数据驱动者转型。传统律师行业的知识体系与办案能力,多依赖师徒传承和个人经验积累,办案决策也多依靠经验直觉,这种模式效率低下、标准不一,还容易形成经验壁垒,难以适应新时代法律业务复杂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法律科技全面融入法律服务领域,为律师行业转型提供了强大支撑,摆脱经验依赖、走向数据驱动成为必然选择。向数据驱动者转型,要求律师彻底告别凭经验办案、靠感觉判断的传统模式,构建“法律知识+数据技术”的能力体系:一方面要深耕法律专业内核,纵向吃透法条背后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与司法解释内涵,横向搭建类案例库,精准拆解争议焦点、裁判思路和司法趋势,形成系统化、体系化的专业知识储备;另一方面要主动拥抱法律科技,熟练运用AI法律检索、大数据分析、智能判例推送等工具,实时掌握司法动态、监管政策和行业规则,通过大数据分析预判案件走向、评估法律风险,让办案决策从经验直觉转向数据支撑,让法律服务更精准、更高效、更科学。
三是从被动响应者向主动前置者转型,转变法律服务角色定位。客户有问题、有纠纷才找律师,是传统法律服务的常态,律师往往扮演着事后救火的被动角色,专注于纠纷发生后的应诉维权,难以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这种被动响应模式,不仅让客户承担了不必要的损失,也让律师服务局限于事后补救,无法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实现全流程风险防控,与新时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法治需求不相适应。向主动前置者转型,要求律师彻底转变角色,从被动等待客户求助的“救火队员”,转变为主动融入客户发展全流程的“前置参谋”,实现法律服务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控、事中把控、事后保障的全链条延伸。律师要主动走进企业、走进群众、走进社会治理一线,深入了解客户的经营模式、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将法律风险防控嵌入客户决策、运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四是从专业律师向行业律师转型,提升法律服务专业深度。传统律师行业多以部门法划分专业领域,刑事、民事、劳动商事等分工明确,律师往往专注于单一法律领域,成为专业型律师。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融合趋势日益明显,客户需求已从单一法律问题,转向行业全链条、跨领域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单一的法律专业知识已无法满足客户多元化、行业化的需求。当前,法律服务已从部门法导向转向领域法导向,律师要跳出单一法律专业局限,摒弃“万金油”式执业模式,锚定特定产业和细分行业深耕细作,成为“律师+行业+商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打造垂直领域专业优势。比如医疗医药健康行业,律师不仅要精通相关法律法规,更要熟悉药品注册、临床试验、带量采购等行业规则。新时代的优秀律师,不仅要懂法律,更要懂行业、懂商业、懂市场,能站在行业发展角度,为客户提供针对性、定制化、全流程的法律服务,解决行业特有的法律难题。
五是从单打独斗者向团队协作者转型,构建法律服务协同生态。传统律师执业多以个人为单位,一人包揽案件受理、材料梳理、出庭应诉、客户沟通等全流程工作,这种单打独斗的模式,在简单法律业务中尚可应对,但面对跨境并购、数据出境合规、大型企业风控、复杂商事纠纷等新型复杂业务,往往力不从心,难以兼顾效率与质量,也不利于青年律师成长和行业人才传承。向团队协作转型,要求彻底打破单兵作战的传统模式,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资源共享的团队化执业体系,实现从个人英雄向系统作战的转变。律所层面要建立完善的律师人才梯队,形成初级律师、中级律师、高级律师、合伙人的层级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初级律师负责法律法规检索、案例梳理、基础文书撰写;中级律师负责材料审核、客户沟通、业务执行;高级律师与合伙人负责案件把控、出庭谈判、战略规划、知识研发,实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六是从国内服务者向全球赋能者转型,拓展法律服务国际格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持续加快,跨境贸易、跨境投资、国际纠纷等业务日益增多,法律服务的国际化需求不断凸显。传统律师行业多聚焦国内法律业务,服务范围局限于国内市场,缺乏国际视野、跨境服务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难以满足企业全球化发展的需求。向全球赋能者转型,是新时代律师业适应对外开放大局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律师彻底突破地域局限和国内视野,树立全球格局和国际思维,从服务国内客户转向陪伴客户全球化发展。律师不仅要精通国内法律体系,更要深入学习目标国家和地区的监管规则、商业惯例、法律制度,具备跨文化沟通、跨境法律协调等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撑。
王文生主任在发言中指出,江老师用很短的时间给咱们讲了六个方面的转型。此次讲授体现了他高深的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讲得深入浅出,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如何拓展法律服务、如何转型、如何实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一堂大课。时间虽短,我们收获颇深,应当说醍醐灌顶,收获满满。在律师行业的寒冷冬天,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坚持党建引领、文化引领,做有尊严、有良知、有风骨、有底线的律师。
江必新简介
江必新,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
199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15年获中国行政法学“杰出贡献奖”、2016年获第二届“金平法学成就奖”。
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四百余篇,出版著作五十余部。在《中华辞赋》《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赋作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研究”“党政合设、合署背景下的行政法基本问题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等多项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