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萧”之外竟还有“伯肖”
李 皓

近日偶然翻阅文友公众号,在“鹊华堂文录”中见到一张令人啼笑皆非的信封照片:在写给我国现当代著名散文家、教育家吴伯箫先生的信函信封上,多数书写都是规范的,唯独中国作家协会工作人员经手的信封、通知与单据,竟将“吴伯箫”写作“吴伯肖”。这般差错,恰如卖瓜人叫不准瓜名,荒唐之余,更显对先贤与文字的轻慢。
这一错误并非孤例,而是长期用字乱象的延续。此前,“吴伯箫”被误写为“吴伯萧”早已屡见不鲜,甚至堂而皇之出现在正式出版物中。追根溯源,早年王统照与巴金在上海刊行吴伯箫首部散文集《羽书》时,便将作者名错印为“吴伯萧”,埋下祸根。后续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吴伯箫散文选》《忘年》等集子时,又在不同版本上出现正误署名混用,再度以讹传讹,致使谬误流布甚广,误导了广大读者与写作者。即便有业界学者多次撰文辨析,反复强调“箫”“萧”之别,山东文学馆一楼大厅的作家介绍中还是出现“箫”“萧”二字并存的疏漏,如今又冒出个更离谱的“伯肖”,实在令人扼腕。
从“箫”到“萧”再到“肖”,一字之差的背后,是多重根源交织的文化疏忽。首要原因是历史误印的惯性误导。早期出版界的无心之失,被后续版本不断复制,形成错误的集体记忆,后人未加考证便沿用旧误,让错字成了“约定俗成”。其次是字形字义的认知模糊。“箫”从竹,为乐器,寄寓文雅意趣,是先生本名用字;“萧”为草字头,多指蒿草或姓氏;“肖”则用于肖像,与前二者语义迥异。不少人只知同音,不辨形义,提笔便写,错不自知。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专业机构的审核缺位。作协、出版社、文学馆本应是文字规范的守护者,却因流程粗放、校勘不严、责任心缺失,让低级错误频频现身。手写时代图省事简写、电脑输入时同音误选,叠加“差不多就行”的敷衍心态,最终让严谨的文字工作沦为随意涂鸦。更值得反思的是,文化敬畏心的淡薄。写准人名,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尊重,更是对文化先贤的起码敬意。连名家姓名都随意写错,本质上是对文字尊严与文化传承的漠视。
文字是文化的载体,姓名是人格的印记。吴伯箫先生以散文传世,文风质朴醇厚,其名本就承载着文人风骨,岂能被错字随意消解?从“伯萧”到“伯肖”的步步跑偏,警示我们:规范用字绝非小事,而是关乎文化严谨性的大事。出版机构、文化单位须筑牢校勘防线,从业者应重拾文字敬畏,普通读者也应明辨字理,拒绝以讹传讹。
唯有以较真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汉字,以严谨的之心守护先贤姓名,才能让“箫”“萧”“肖”之误不再重演,让文字回归本真,让文化传承不失分寸。

作者简介:
李皓,笔名浩泉,在济南工作、定居的青岛平度人。中共党员,退休党报新闻工作者。原任莱芜日报社编辑部主任、济南日报社高级编辑,现为莱芜区散文学会副会长、济南市吴伯箫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写作学会莱芜写作中心副主任,系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写作学会常务理事、济南市作家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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