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婚”成了“恶闹”
王天书
刚又看到一则“婚闹致死人命”的消息,深感痛心和愤怒。说起“婚闹”是我国由来已久的习俗,笔者记得早时叫“闹房”,一般是在拜天地等礼仪仪式上,合适辈分的人,给新娘开点玩笑等,让新郎新娘说说见面、谈恋爱的情景或经过等,让他们说一下平时不好意思说出来的一些“秘密”的事,以增添过门了就是一家人了、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得了;结婚当晚喝喜酒、坐新床、夫妻对嘴啃苹果等游戏,也有晚上休息后藏在婚房的窗台下,偷听一对新婚夫妻的甜言蜜语的,但都是以嬉闹为主。宗旨是为了增添结婚的喜庆气氛和欢乐,帮助夫妻增进感情、享受新家的感觉。其形式、方法、闹得成度,都是在一定相互尊重、可控前提下、简单地闹着玩玩而已。然而近几年来,“婚闹”向恶性发展,大大超出了传统的闹婚,而是演变成了“胡闹、乱闹、恶闹”,甚至闹出人命。这股邪恶风气必须立即刹住,对造成恶果的应该严惩。
从另一个角度看,婚主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因可能有三:一是你家孩子给人家闹过;而是家人希望有人闹婚;三是没有考虑到可能会产生的严重后果。根据现实情况,结婚家庭的主人,要做好提前预判,要明确提醒“不准闹婚”,并且者设专人管这件事,发现情况及时制止。总之,要把遏制“婚闹”提到议事日程,以保障结婚仪式的顺利举行。笔者亲人的婚事就是提前安排好的,就没人胡闹!结婚顺利!适当的“闹婚”本应是为婚礼增添喜庆氛围的习俗,但不应允许低俗、过度的“婚闹”行为,更不应该产生诸多恶果。
以下是由“婚闹”引发的一些主要思考,分享给大家,探究、探讨!
1、人身伤害与安全风险:部分“婚闹”行为如捆绑、殴打、泼洒液体、抛摔等,可能导致新人、伴娘、伴郎等身体受伤,甚至造成重伤、残疾或死亡。例如,有案例中伴郎因“婚闹”殴打新郎致其重伤,或伴娘被灭火器喷射导致身体受伤。
2、人格尊严与心理创伤:低俗“婚闹”常涉及对新人或伴娘的猥亵、侮辱、羞辱行为,如强行亲吻、暴露身体、编造低俗段子等,严重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给当事人带来长期的心理创伤,影响其婚姻生活和个人心理健康。
3、法律纠纷与责任追究:许多“婚闹”行为已超出合理范围,构成违法犯罪,如强制猥亵、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当事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同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和法律纠纷。
4、社会风气与公序良俗冲击:低俗“婚闹”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婚礼的庄重与温馨氛围,使传统婚俗被误解为“胡闹”,影响公众对婚姻和婚礼的尊重,不利于社会文明进步。
5、家庭关系与婚姻基础受损:若“婚闹”行为由亲友实施,可能引发家庭内部矛盾,损害新人及其家庭之间的关系,甚至影响婚姻的稳定性和幸福感,为婚后生活埋下隐患。
综上,低俗“婚闹”已背离习俗本意,这根本不是习俗,特别是婚主家要有一个清醒的认知。“恶闹”已成为危害个人权益、社会秩序和传统文化的负面现象。需通过法律制裁、社会引导、文化教育等多维度措施,遏制低俗“婚闹”,让婚礼回归文明、温馨的本质。
笔者期望“婚闹”早日停止,还结婚仪式的安宁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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