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二大队副大队长唐靖带领辅警王君在杭瑞高速公路深溪路段开展巡逻时,发现行车道上有1袋车辆掉落的货物,他们立即采取措施,将掉落的货物移至应急车道安全位置。然而在继续巡逻时,在不远处又发现了2袋同样的货物,他们也立即将这些货物转移至应急车道安全位置,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避免群众损失,他们将此情况报告大队情指中心并联系辖区养护部门将这些货物转移至养护站保管。经过核查比对,发现一贵C牌轻型普通货车所载货物与掉落的货物形态非常相近,并第一时间与驾驶人取得了联系。经与驾驶人联系得知,驾驶人袁某称:“其驾驶贵C牌轻型普通货车,运输辣椒蒂到深溪,因货物不重,图省事就将货物硬装在了车上,没想到快到深溪下站时货物掉落了!”当民警告知驾驶人,你掉落的货物已帮忙转移到了养护站。驾驶人袁某得知后连声道谢:“还好你们及时发现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感谢交警同志帮我找回了掉落货物。” 处罚结果:因驾驶人袁某实施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酒、飘散载运物和超高、超长、超宽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遵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二大队对驾驶人袁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驾驶人袁某也认识到了自己超高运输导致货物掉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引发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