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名农民工在项目工地宿舍突发疾病,却因用工单位延误急救、施工现场保障缺失不幸离世。悲痛的遗孀前往项目承建方讨要说法,不仅未获合理回应,反而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更令人震惊的是,死者生前工资长期未按月发放,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情况成谜。近日,农民工兰秀根的遗孀向记者哭诉了这段维权困境,直指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六建”)与陕西旭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劳务”)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恳请社会关注并督促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死者与家属一个公道。
记者了解到,死者兰秀根生于1969年,系旭日劳务公司雇佣的农民工,被派遣至陕六建承建的春鸣里小区项目工地务工,日常由旭日劳务负责管理。2025年12月19日深夜,这场悲剧悄然发生。
据兰秀根同住工友回忆,12月19日23时40分左右,兰秀根在工地宿舍内突然剧烈呕吐,工友见状立即上前帮忙擦拭,并第一时间通知了旭日劳务的生产经理。然而,从发病到相关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竟被延误了近50分钟,直至20日0点33分,急救电话才迟迟拨通。
急救流程的阻碍并未就此停止。0点51分,救护车抵达工地门口时,发现大门紧闭且无人值守引导。救护车内的医护人员无奈下车前往门房叫门,直至0点54分,工地大门才被打开。进入工地后,现场仍无任何工作人员引导,导致救护车在工地内缓慢行驶,1点04分才驶离工地前往医院。尽管医院医生立即采取了全力抢救措施,但因前期延误时间过长,兰秀根最终于当日2点左右宣告抢救无效死亡。
“我当时远在浙江打工,接到丈夫离世的噩耗,整个人如遭雷击、痛不欲生。”兰秀根的遗孀告诉记者,她当即放下工作匆匆赶回陕西,可令她绝望的是,回来后连丈夫的遗体都未见到。怀着悲痛与疑惑,她前往陕六建想要询问丈夫的死因、事发过程以及后事处理方案,却遭遇了粗暴对待。
“他们把我困住,累计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累加近6小时,还报警把我带到派出所问询录口供。”遗孀的声音带着哽咽,“我只是为莫名离世的丈夫讨个说法,难道这也有错?面对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他们没有一丝愧疚,反而用这样的方式打压我,太冷漠了。”
(死者遗孀和死者儿子)
痛失丈夫的悲痛与维权受阻的绝望,让兰秀根的遗孀陷入了绝境。心灰意冷之下,她吞下安眠药试图追随丈夫而去。“陕六建的人担心我出事影响他们,才把我送到咸阳中心医院急诊科治疗。”躺在病床上的她整日以泪洗面,情绪低落至极点,多次产生轻生念头。
令她寒心的是,自丈夫离世后,陕六建和旭日劳务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来看望过她,也未提供过一分钱的关怀救助。“我抱着丈夫的遗像痛不欲生时,他们想的不是安抚家属、处理后事,而是怎样让我闭口不提。”
丈夫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他的离世让家庭陷入困顿。兰秀根的遗孀在查看丈夫手机时,又发现了更为离谱的情况:兰秀根的工资并非按月发放,而是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发放一次,且金额时多时少、断断续续。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陕六建与旭日劳务的工资发放模式已明显违法。此外,兰秀根的遗孀至今不清楚丈夫是否与旭日劳务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用工单位需支付二倍工资;若签订了仅由公司单方保管的合同,同样违法,因为劳动合同文本应双方各执一份,单方保管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她也无法确认丈夫是否被缴纳了工伤保险等法定社会保险,若未缴纳,公司亦违反了社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我现在就想弄明白几个问题:丈夫究竟因何死亡?工资结算到哪个月,有没有漏结少结?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保险?”兰秀根的遗孀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核心诉求,“陕六建作为承建方、旭日劳务作为用工单位,本应主动承担责任,可他们却一味逃避、打压维权。我一个普通妇女,无钱无权,实在走投无路了。”
目前,兰秀根的遗孀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查明事件真相,依法追究陕六建和旭日劳务的违法违规责任,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承担工亡相关赔偿及人身权利侵权赔偿。此事后续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华媒联盟 黄迅 王琴 韦玲)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