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南昌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胡晓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胡晓海,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江西安义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经查,胡晓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晓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晓海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南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8月19日,南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晓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消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校:一鸣
责任编辑:郑婉儿
审稿核发: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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