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忠信
“没有受贿的买卖市场,就不会有行贿的自我伤害。”这句断言,恰似一柄利刃,剖开了权钱交易的共生肌理——行贿与受贿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两极,而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更是一个畸形市场中供需两端的精准镜像。前者看似主动出击的“猎手”,实则是后者搭建的“围猎场”催生的产物;后者看似被动接受的“猎物”,实则是点燃欲望野火的第一簇火星。
所谓“受贿的买卖市场”,从来不是看得见的摊位与商品,而是权力异化为“待价而沽”资源时,悄然形成的灰色交易场。当权力持有者将公共职权当作私人筹码,把为民服务的责任异化为谋利工具,“权力可用”的信号便会在暗中传递。就像干涸的土地会吸引逐水的旅人,这种“权力寻租”的空间,自然会催生行贿者的投机心理——他们明知行贿是“自我伤害”,是拿合规底线、未来前途乃至人格尊严作赌注,却仍愿铤而走险,根源正在于有人为这种“伤害”提供了变现的可能。行贿者的每一次试探,都是对受贿市场“需求”的回应;每一笔不当利益的输送,都是对权力异化“供给”的加固。
反过来审视“行贿的自我伤害”,这种“伤害”从来不止于行贿者自身。它像一颗投入清水的墨滴,污染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平底色——当企业不是靠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竞争,而是靠行贿获取资源;当个人不是靠能力实绩、品德操守发展,而是靠送礼打通关节,公平竞争的规则便会被践踏,实干者的信心便会被挫伤。而这一切的起点,始终是受贿市场的存在:若权力始终保持“不可交易”的纯粹性,若掌权者始终守住“不越雷池”的底线,行贿者即便有万般心思,也无处安放那份“自我伤害”的冲动。就像没有买主的摊位,终将在无人问津中消散;没有受贿需求的空间,行贿行为也会失去滋生的土壤。
更深层看,这句断言揭示的不仅是权钱交易的逻辑,更是一种关于秩序构建的哲学:任何畸形现象的存续,都离不开供需两端的相互支撑。要终结行贿的“自我伤害”,不能只盯着行贿者的“主动犯错”,更要斩断受贿市场的“需求链条”。这需要权力始终被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想受贿者”无机可乘;需要监督始终如利剑高悬,让“敢受贿者”付出代价;更需要每一位掌权者守住初心,让“权力为民”成为不可动摇的信仰——当受贿的“买卖市场”彻底消失,行贿者便会失去“自我伤害”的目标,公平正义的阳光才能真正照进每一个角落。
世间万事,供需相循。破行贿之“果”,必先除受贿之“因”;止自我伤害之“行”,必先断权力寻租之“市”。这既是对畸形交易的清醒认知,更是对良序社会的永恒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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