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中医院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被重罚105万,公示三年
近日,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龙川县中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河医保罚字〔2025〕032号),认定该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多项医保基金使用违规行为。
经查,龙川县中医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串换诊疗项目”以及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问题,违规总金额达1538176.7元,其中涉及医保基金金额为1054500.8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罚: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54500.88元,并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合计2109001.76元。
该处罚决定已于2025年10月28日作出,相关信息将公示至202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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