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08日22时02分许,遵义高速交警二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其驾驶的车辆在杭瑞高速公路刚出一个隧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前方一货车被撞翻,不知道人有没有事,现场道路已中断,不能正常通行,请出警!” 接警后,高速二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小车与小货车碰撞在一起,货车已侧翻倒地,所载货物被甩出,情况非常紧急。 民警在做好安全防护后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经进一步调查得知,驾驶人王某驾驶贵A牌号小型轿车,由遵义方向沿杭瑞高速公路往铜仁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杭瑞高速下行1582公里200米处时,因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向右侧行车道变道,与杨某驾驶的贵F牌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左后部相撞,因货车被撞瞬间失控随后发生了侧翻,事故造成驾驶人王某受轻微伤、两车受损和贵F牌号轻型仓栅式货车所载货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认定:经调查,驾驶人王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过程中违法变更车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王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