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宁法院大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赡养费引发的家庭纠纷,不仅解决了年近八旬老人的生活难题,更修复了一个“特殊”家庭破碎的情感纽带。

案情回顾:八旬老人的赡养难题
年近八旬的贾老太常年瘫痪在床,因无人照料被送至老年公寓,但每月3500元的护理费成了难题。她育有两个亲生女儿和两个从小抚养长大的继子。然而,继子以“非亲生”为由拒绝承担赡养费,亲生女儿则因母亲早年偏心哥哥、自身经济困难等原因,也未能按时支付费用。无奈之下,贾老太只能向法院求助。

调解过程:法理为尺,真情为刃破心结
大原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大原法庭庭长刘胜贤与驻庭调解员孙石卿第一时间研判案情 ——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一场需要 “破冰” 的亲情修复战。考虑到贾老太重组家庭的复杂背景,团队决定采用 “亲情调解法 + 背靠背调解法” 双管齐下,既要讲清法律底线,更要唤醒子女心中的亲情记忆。
调解初期,四个子女各执一词。大儿子坦言继母早年对他们的养育之恩,但也对父亲工伤赔偿金分配不公心存不满;小女儿则情绪激动,认为继子不应置身事外。
在“亲情调解”中,大家敏锐地发现,子女们的矛盾不仅是 “钱” 的问题 —— 多年的心结和对赡养义务的法律认知模糊,才是症结所在。于是,“背靠背调解” 正式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面对贾老太的两个继子,刘胜贤结合法律知识进行劝导“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父母’,包括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你们从小吃着她做的饭长大,她帮你们成家立业,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抚养关系。如今她需要你们,你们与亲生子女一样,负有同等的赡养责任。”调解员孙石卿紧跟着说道。“当年的一粥一饭都是恩情,现在病榻前的担当,才是对这份恩情的最好反哺。”
而对亲生女儿,调解员则从血脉亲情入手,唤醒她们对母亲早年艰辛抚养的记忆。坦诚的交流如清泉流淌,冲刷了多年的怨怼与疏离,姐妹俩悄然落泪。
和解:责任共担,亲情重归
当兄妹四人再次坐到一起时,法官与调解员的情理结合已融化了亲情的坚冰。大儿子率先低声承认:“是我糊涂了,这些年妈确实不容易。” 小女儿眼含泪水,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费用。
最终,四子女达成一致:两位女儿每月各承担1000元赡养费;两位儿子每月各承担800元;子女们承诺定期探望母亲。
签字的那一刻,兄妹四人相视一笑,往日的隔阂烟消云散。法官语重心长地叮嘱道:“赡养不仅是经济上的支持,更是情感上的陪伴与法律上的义务,要常回家看看。”
这场调解,以《民法典》为基石,明确了继子女的法律义务;以真情为桥梁,打开了家庭成员间的隔阂之门,大原人民法庭用实际行动证明,法律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大原人民法庭调解员 郭维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