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盛夏之时,万物并秀。在这充满生机的季节里,孩子们即将迎来期盼已久的暑假时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双减”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教育环境,助力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假期,我们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作如下提示。
一、以安全为基,筑牢生命防线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培训机构要将师生安全置于首位,暑期前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完善应急预案,畅通消防通道,配齐安防设施。以《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为指南,常态化开展安全演练和宣传教育,共同守护每一间教室的安宁,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晴空。
二、以政策为纲,坚守育人初心
教育之业,规范为绳。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双减”政策要求,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以“托管”“家政服务”“思维素养”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切勿触碰政策红线。教体、市场监管、民政、文化旅游、科技等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同维护行业清风正气。
三、以规范为尺,优化非学科服务
规则立本,行稳致远。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坚持“证照齐全、平台监管”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要自觉遵守培训时间规定(线下不晚于20:30)。加强对培训教材的审核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材料不得使用,未经无犯罪记录筛查的人员不得聘用。主动公示证照信息、课程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以诚信为诺,保障消费权益
诚实守信,行业之基。各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用要严格遵循监管要求,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收取费用,单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且周期不得跨3个月或60课时。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据实开具票据。倡导“先学后付”模式,让家长安心、让市场清朗。
五、以责任为铭,净化育人环境
责任在身,行动在实。各培训机构不得在各类媒体、公共场所及校园周边发布培训广告;不得制造教育焦虑,不得传播夸大宣传信息;不得承办违规竞赛活动,严禁借赛事之名变相收费或推销商品。以行动诠释教育的纯粹,还孩子一片宁静成长的天空。
值此暑期来临之际,谨祝各机构事业精进、平安顺遂!愿遵义的孩子们在安全、健康、快乐中,收获成长,拥抱未来!
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