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婚姻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升基层调解员专业能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近日,洛宁县人民法院联合长水镇人民政府创新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家事解纷共治”专题活动,通过“订单式普法宣讲+多元共治实务培训”双轮驱动,为基层矛调员精准赋能。市中院、市检察院、县法院、长水镇相关领导及长水镇各村干部、调解员代表参加活动,共商家事纠纷化解新路径,共绘基层社会治理同心圆。
长水镇镇长杜扶苏向参与活动的一行人表示欢迎,他指出,婚姻家事纠纷是基层治理的难点痛点,调解员队伍是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培训和法律指导,深化“法院+乡镇+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家事纠纷化解从“单兵作战”向“多元共治”转变,助力建设和谐长水。
随后,洛宁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利兵系统介绍了近年来洛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及多元共治实践经验。

案例剖析与经验共享,凝聚解纷合力
市中院少审庭庭长王鑫杰围绕民法典实施后的法律新变化,精选婚姻家事中10个典型案例,深入解读婚姻家事案件的裁判规则,要求调解员在调解中注重证据固定与法律衔接,为基层调解注入新思路。
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铁峰结合多年基层治理经验,分享了《民法典》在基层治理中的创新实践。
结合问题现场普法,共谋解纷良策
在座谈交流环节,村委干部、调解员们围绕“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分配”“彩礼返还”等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咨询,与会的法官、检察官结合民法典及司法解释逐一答疑,并普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具体案事例进行解纷指导。
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振宇强调,基层调解员身处矛盾化解的第一线,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在工作中,调解员要树立正确裁判思维,不仅要准确把握事实,更要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公正判断。同时,要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深入学习《民法典》,做到心中有法、调解依法,才能在调解过程中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具体工作理念上,要以政策为支撑,树立公共利益优先的理念,从大局出发,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要以道德为基石,在家事纠纷处理中充分考虑公序良俗,让纠纷化解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社会主流价值观。
此次活动将民法典宣传与多元共治机制深度融合,通过“订单式”普法精准对接基层需求,为基层调解员注入专业动能。下一步,洛宁法院将持续深化民法典宣传,开展常态化“订单式”普法,以法治之力绘就家庭和睦、乡风文明的和谐画卷。
来源:洛宁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