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首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洛宁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经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县教体局联合文广旅等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共有8家机构符合资格,现将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月10日—2月15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向县教体局反映,反映情况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66297519;66231155。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