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宁县公安长水派出所联合上戈派出所精准研判、合成作战,抓获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破获系列“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
凌晨时分 财物被盗
8月1日,长水派出所接到邱女士报警,7月22日,其将自家白色桑尼轿车停放在所居住的小区门口路边,离开时忘记锁车门,直到7月27日再次用车时,才发现车内财物丢失。当时因为着急用车办事,丢失的财物金额也不多,所以就将此事搁置,直到忙完工作之后,才到派出所报案。接报后,民警立即受案调查。
经民警勘查报警人车辆,发现无任何损坏痕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拉车门”式盗窃案。该案自案发到邱女士报警,已经过去至少五天,车内已被邱女士和家人翻动过,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民警通过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视频,发现25日凌晨,有3名年轻男子先后来到邱女士车旁,趁周围无人,拉开车门进入车内窃取了车中物品。

摸排追踪 锁定身影
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民警详细查看案发地周边监控视频,监控画面显示,嫌疑人其中一人骑摩托车在路边不断游走,每经过一辆车时都会向车内张望,“试拉”汽车的车门,发现没有锁门的目标车辆,身后坐车的两人便下车将车内贵重物品一扫而空。
侦查民警从案发地到长水镇区街道中心,对发现的3名嫌疑人的踪迹进行一路摸排。经深入研判、视频追踪,发现当日凌晨该3人经马店镇往东到县城消失。
由于案发时间为凌晨,监控画面较为模糊,无法确定具体的嫌疑人相貌特征,为案件的突破带来一定难度。为尽快将嫌疑人抓捕归案,及时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在县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经过连续三天的道路监控追查、研判分析,卡住了精准时间点,最终确定了三名嫌疑人的逃窜方向和日常行动轨迹。
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很快掌握了其中一名嫌疑人张某某经常出现在县城区某台球厅,据此扩线,锁定了另外两名嫌疑人的具体身份。
蹲守抓捕 嫌犯落网
民警在对锁定的3名嫌疑人调查时,发现该3人均有盗窃前科,其中一人因盗窃被行政处罚过两次。经民警缜密侦查,该3人近期经常在县城区某台球厅出现。为不打草惊蛇,民警深夜在台球厅附近蹲守,伺机抓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天一夜蹲守,一举将其中两名嫌疑人抓捕到案,并将另一名嫌疑人劝投到案。
经审讯,三名嫌疑人对其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交代,自己因无收入来源,又想不劳而获,于是把目光盯上私家车内的财物,抱着碰运气的心理,以“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
自7月11日至案发被抓,在县城区多个小区、城郊乡、陈吴乡、底张乡、马店镇、长水镇“拉车门”盗窃多次,涉案金额4000余元。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一名嫌疑人已被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走访调查 破案追赃
调查中,李某某、张某某供述,从7月初开始,两人合伙第一次实施拉车门盗窃后,将非法所得财物用于吃喝玩乐消费后,又在县城区先后作案三次,每次都是在将非法所得财物消耗完之后,再进行下一次盗窃,并且在其中的两次分别叫上了王某某、程某某,合伙进行盗窃。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总是在凌晨时分潜入小区实施盗窃,其中盗窃现金3200余元,另有部分香烟、零食及手机一部,价值800余元。
案件侦破后,民警在查询接处警时发现,该团伙供述的盗窃警情均在110无报警记录。经过民警继续深入调查,发现该团伙作案时,逢车内现金超出1000元时,心思缜密的李某某总是告诫团伙其他成员,只盗取部分现金,务必留下一部分现金,从而导致受害人在车内现金被盗后,因弄不清车内钱财去向,均未选择报警。
民警经过持续走访,对嫌疑人供述的车辆逐一进行核查,并通过小区微信群发送寻找被害人的公告,终于寻找到被盗物品受害人。民警紧抓关键期,积极促使嫌疑人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全力以赴为报警人挽回损失。

8月22日,赃款赃物悉数追回,送交受害群众。受害群众领回被盗物品后,对民警竭尽全力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赞扬和感谢。
洛宁公安将进一步树牢“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类违法犯罪,通过快速响应、细致勘查、精准研判和有效打击等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