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父母官”退位,“父母的官”升帐
李俭,中宣部原政研所研究员

“父母官”,是封建社会对地方官吏的称呼。百姓是子,为官者乃其父母。身为百姓,凡事都要听命于“父母官”的。倘若一名官员能够做到“爱民如子”,那他应该是个好官。但是我们要看到,“父母官”体现的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官民关系。这样的观念,是“官本位”思想长期熏染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党的领导干部本是人民的公仆,它体现着我们党服务人民、为人民谋幸福的崇高追求。然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却因为错误的“父母官”观念作祟,常以“父母官”自诩,把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弄颠倒了。他们常常只看上司的脸色,只按上司意图办事,而置百姓冷暖于不顾;他们常常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置民意民情于不顾。这些以“父母”“长官”“老爷”自居的领导干部,使得一些地方的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使得我们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逐渐演变成了“油水”关系乃至“猫鼠”关系,这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近日,与一位领导干部谈起这一称谓,他在“父母”之后加了一个“的”字,使“父母官”变成了“父母的官”。他说:“必须让‘父母官'之观念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中退位,让‘父母的官’之观念在党员干部的思想中升帐,牢牢树立起以人民为中心、执政为民的思想。”
笔者想来,加上这一字,其意大变。要做好一名“父母的官”,领导干部要视百姓为父母。邓小平同志就曾深情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即为百姓之子、人民公仆,就要满怀深情地敬待百姓;就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要随时随地关注民情民意民生,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就要千方百计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这样的领导干部,才会受到百姓的拥戴。
一种观念总是深深地烙着时代的印记。我们要先立后破,使党员干部成为“父母的官”,倡导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作者:李俭,中宣部原政研所研究员
编辑:陈思
原载:前线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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