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集掌握大量业主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车牌号等个人信息,一旦管理不善,极易出现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导致信息泄露等问题。
近日,市网信办网上监测发现,我市一家物业公司微信公众号业务服务窗口上存有大量业主个人信息,存储数据未经加密处理,对个人信息未实行分类管理、未采取加密及去标识化等技术措施,极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针对该物业公司存储公民个人信息和不履行网络安全义务的违法行为,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该物业公司给以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任何侵害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个人信息处理者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必须依法履行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网信部门将持续强化网络生态治理,全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