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冶萍公司史话
张之洞督鄂近20年,大力推行“湖北新政”。光绪十六年(1890年)初,在武昌成立湖北铁政局,委派蔡锡勇为总办,厂址选定汉阳龟山山麓,1890年11月动工兴建,光绪十九年(1893年)9月建成,光绪二十年(1894年)6月投产。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招商承办”, 张之洞委盛宣怀督办汉阳铁厂,走上“官督商办”道路,由李维格任总稽查。

光绪十六年(1890年)张之洞派德国技师在大冶附近勘察,发现铁矿蕴藏丰富并露出地面,于是购机开采。光绪十七年(1891年)4月开始采矿,光绪十九年(1893年)大规模开采,建成大型露天铁矿大冶铁矿,为汉阳铁厂提供原料。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3月,张之洞与盛宣怀合奏在江西萍乡安源采煤炼焦,委张赞宸为萍乡煤矿总局总办。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时任经理盛宣怀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奏请清廷批准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合并,正式成立“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 这是中国第一代新式钢铁联合企业。到辛亥革命前夕,该公司员工7000多人,年产钢近7万吨、铁矿50万吨、煤60万吨,占清政府全年钢产量90%以上。因为抗战,于1938年,将其大部设备运往重庆,另立新厂,为重庆钢铁集团前身。盛宣怀接办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后多次向日商借款,因无力偿还,日商的借款后来都变成了投资,宣统三年(1911年)起汉冶萍公司为日商控制,抗日战争胜利才由国民政府接收。
日本为何看重汉冶萍公司
1915年,日本帝国主义提出旨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其中专门提出由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

起初,大冶铁矿和汉阳铁厂皆属官办,1895年清政府由于财政拮据,允许厂矿官督商办,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预计招募商股1500万元,结果只招到100万元,于是依靠举借外债来维持和扩建。盛宣怀向日本商人借款最多,1896年第一次借款,从1902年到1906年向日商借款约300多万两白银(425万日元)。1908年三厂合并后,由于招募商股很不顺利,又不得不向日商贷款。从1908年到辛亥革命前夕,汉冶萍公司借外债12次,其中借日本人的有6笔。到1911年。该公司总计用银3200万两,除1000万两本金外,其余2200万两都是贷款,日商占大多数。日本商人在与汉冶萍公司借款合同上有很苛刻的条件:借款以厂矿财产和铁砂为担保;期限为30年;铁砂除汉阳铁厂自用外,应尽先售与日本人;铁砂售价由双方议定,不受国际市场影响;日本八幡制铁所可以预购。日本商人从1908年到1915年每年从大冶铁矿运走铁砂6~7万吨,使汉冶萍公司在1911年实际上已经受制于日商。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该公司又向日商借债17次,借款总额约3700万日元和262万两白银,受日商控制更紧。由于汉冶萍公司是清政府惟一的新式钢铁联合企业,控制该公司实际上等于控制了清政府的重工业, 这也就是日本帝国主义者为何看重汉冶萍公司之所在。到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该公司完全被日商所把持,一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才由国民政府接收。新中国成立后才恢复生产。
对汉冶萍举借日债的反应
对于公司所借日债,社会公众与公司管理者的反应迥然不同,这是由于他们各自思考问题的角度与立场不同决定的。

社会公众对公司所借日债倍加关注,少数人单纯注意公司资产负债比必将影响公司经营成本,多数人从保护厂矿利权的角度看待公司所借日债,强调所借日债造成的利权损失。“是汉冶萍三厂,虽名系中国,实为日人也。三十年后,机器损坏,矿产告尽,中国之利权丝毫俱无。”“日本所订之借款合同,多方受其挟制,并须聘请日人为高等顾问,岂独权利损失,即国际交涉上,将来亦难免不受其影响。”此论一针见血地揭露了日本企图通过借款控制汉冶萍的真实目的,在列强想尽一切办法染指中国利权的历史背景下,对于唤起更多民众关心、支持民族企业,抗击外国经济侵略有着重要意义。但对于如何解决公司财政危机、谋求公司长远发展却并未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对于前人未及深究的“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组建的原因,有学者从内部经营的需要和外部日本势力渗透两个角度进行了分析。一种观点强调合并为汉冶萍公司主要缘于内部经营的需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燃料供应、更便于成本核算及股本扩张。另一种观点在肯定三厂合并的资金、技术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认为,日本势力的渗透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它的酝酿和成立的过程,一定程度上为日本侵略制造了有利条件。
中日合办汉冶萍问题
辛亥革命后曾有中日合办汉冶萍之议,后因举国反对而作罢。有关该事件的内幕,学术界讨论十分热烈,但对日本政府借合办以控制汉冶萍的意图、日本在整个事件中所起的主导性作用以及盛宣怀在事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等问题的看法没有太大的分歧。

20世纪60年代,有学者认为中日合办汉冶萍完全是日本与盛宣怀的阴谋,南京临时政府对它的“核准”是上当受骗,后在舆论的强烈反对下及时识破其阴谋,毅然取消前议,同时批评孙中山等人在整个事件中的妥协与软弱。认为社会舆论对“合办”事件的强烈反对是民众爱国热情的表现,值得肯定。但近年来,较多学者认为在《中日合办汉冶萍草约》签订过程中,南京临时政府并非上当受骗,而是经历了反对、同意、积极促成、最后取消草约的过程。草约的取消也不仅仅是舆论反对的结果,更主要的是由于日本方面不履行借款诺言以及临时政府有了其它筹款途径。还有少数学者提出了更进一步的看法,认为“合办”是在当时具体环境下的灵活应变的正确的权谊之计。就从孙中山来说,他认识到了事件的性质,“合办”是必要的让步和妥协,是在形势不利于己时对敌人作暂时的必要的让步,卧薪尝胆,加快国家建设的步伐,增强自己的实力,虽说失去了暂时的小利权,但赢得了长远的根本利益,时机成熟即起而抗争,收回利权。遗憾的是,历史没有给孙中山以机会,对孙中山的否定与非议实际上是在以成败论英雄,忽略了历史的环境和具体条件。此观点虽然新颖,但多属推论,缺乏史料支持,难免被讥。
对于当时举国强烈反对“合办”的社会舆论,学者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指出时人反对“合办”不能一概而论,其背景是复杂的。总体来说,在外国列强耍尽手腕染指中国利权、日本企图通过“合办”以便吞并汉冶萍的情况下,国人反对“合办”是维护中国利权的爱国表现。但国人不理解临时政府的极端窘境和孙中山、黄兴等人的良苦用心,一闻合办即全力反对,过于情绪化,不是对临时政府负责的态度,反而使孙中山、黄兴及临时政府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具体到某些反对力量,他们则各有自己的目的,湘、鄂、赣三省的反对有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张謇利用反对“合办”声浪作为其辞职的借口;章太炎的反对固然充满了爱国激情,但对改变临时政府的窘境于事无补。
汉冶萍失败的原因
汉冶萍公司炉倒火熄的结局,引起几代学者的思索与探究。1949年以后,学界在认同前人的分析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基础上,将研究思路的重点放在探讨汉冶萍失败的根本原因上。
有的学者强调日本以债务为手段的侵夺是公司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日本政府利用表面上是‘商业关系’的贷款,逐步取得萍乡煤矿、大冶铁矿的‘采掘权’,进而使‘企业管理权归于本邦之手’”;“日本金融势力多次利用汉冶萍公司运营资本拮据的困难,想方设法,渗透侵略力量,严重损害了公司独立自主的地位,最后被迫降为日本势力的附庸而无法自拔。一个经历了千辛万苦而已露发展前景的煤铁联合企业……反而以日益衰落败坏作为自己的历史结局。”
更多的学者则强调国家的贫弱与动荡是导致汉冶萍失败的根本原因。有学者从举借外债并不必然导致企业失败的角度,强调是国家的积弱与动荡使作为国际信贷的日债成为日本掠夺的工具,从而导致汉治萍的最终失败。任何一个落后国家要迅速实现工业化都有一个引进资金和技术的问题,汉冶萍公司在得不到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又招不足商人资金的情况下,要解决燃料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产品成本,不得不借助外债。事实上,在一定时期内,资金与技术的引进对它的生产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尽管由于汉冶萍公司借取的日债具有明鲜的殖民地性质,从而使之成为汉冶萍失败的一个原因。但这只是一个外因,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汉冶萍的失败还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制度结构、文化传统和国势力量等原因。没有这些内因,外债也不会对汉冶萍造成那种灾难性的后果。
还有学者从中日经济交往及汉冶萍公司产品销售两方面强调国家主权与公司经营失败的关系。公司向日本预售矿石生铁和日本对公司预借矿价铁价两方面的经济交往关系,典型地反映出帝国主义与殖民地半殖民地之间固有的原料掠夺、重利盘剥和不等价交换种种基本内容。汉冶萍公司在这种交往过程中,由一个完全自主的颇具规模的钢铁煤焦联合企业,逐步沦为完全为日本掌握的单纯为日本开采铁矿的殖民地机构。这表明,国家独立、主权完整是平等对外经济交往必要的政治前提条件。从公司产品销售环节上看,在汉冶萍公司的销售组织和销售制度逐步完善以后,产品销售情况却并没有相应的改善,究其原因,就是我国近代相当长一段时期,纵然汉冶萍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钢铁生产厂家,但在销售市场上,一方面要遭受享受了诸如减免人口关税乃至内地税等优惠的外国进口钢铁的竞争排斥,一方面要面临有强势日本作后盾或为背景的国内钢铁厂家,主要是鞍山厂和本溪湖厂的竞争,而立于公司背后的当年国家各级执政当局,不特未给予任何扶助支持,反倒是索求无厌。总体而言,公司从未有过卖方市场地位,甚至也未形成过正常的公平交易市场。因此,在处于资本帝国主义世界中的旧中国,没有独立自主的国家地位,也就没有独立自主的市场环境,也就没有商办企业的生存发展和民族工业的振兴发达,应该这才是汉冶萍失败的根本原因。
导致汉冶萍失败的原因无疑是错综复杂的,尽管帝国主义的侵略是外因,国家的积弱与动荡是内因的解释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同,但为了不使问题简单化、程式化,继续从多角度、多层面对汉冶萍公司失败的原因进行研究和探讨仍然有着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这不仅能使人们对汉冶萍失败问题的认识更深刻、更全面、更丰满,还能使人们从中更好地吸取历史教训、总结历史经验,为当前的经济建设提供借鉴。

作者简介:康成钢,1968年出生,曾用笔名康戈,在武钢大冶铁矿工作30年,政工师,本科学历,已离岗歇工。喜好喝点小酒,始终不会打牌。年轻时参加过笔会,也转悠过夜总会,客串过主持人与驻唱歌手。系黄石作协、音协、散文学会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