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系列活动。
3月5日,新乡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翟坡镇朝阳社区,开展“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耐心细致地解答了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疑难问题,积极倡导居民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此次活动不仅弘扬了雷锋精神,传递了正能量,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群众感受到法院干警的温暖和关爱。
3月8日,在“三八”妇女节当天,新乡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七里营镇春罗杨社区和春罗杨中心小学,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家庭暴力、性骚扰、离婚财产分割等妇女儿童常见的法律问题,引导居民们增强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针对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工作人员还为居民提供了“面对面”的咨询服务,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宣传内容。干警们结合法律规定及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耐心细致地解答了群众的疑问,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妇女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