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余湘文检察长该对下属不作为的检察官问责
核心提示:劳劲松、林晖一伙涉嫌洗钱犯罪经公安机关时达4年的侦查,获取了大量证据,但该案移送至长沙市检察院之后,被主办检察官“一脚踩住”,受害人张年村恳请余湘文检察长对司法不作为的主办检察官问责追责
该如何对待信访人如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余湘文检察长有过可以打满分的表态:据报道,2023年9月25日,余湘文检察长来到开福区检察院接访,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余检察长现场研究解决问题,并公开表态会依法依规、用心用情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这话或许有人不相信,但我毫不怀疑地相信!“罗老师,既然你相信余检察长会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什么我的合理诉求得不到检察长的重视和解决”?对于受害人张年存的提问,我告诉他:下属做的事情、办的案子,日理万机的余检察长不一定知情,如果余检察长了解本案的前因后果,他一定会督促下属将劳劲松、林晖的案子移送至法院进行公诉,让劳劲松、林晖接受法律的严正审判!
对劳劲松、林晖洗钱犯罪团伙,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公安分局先后进行了长达4年的侦办,掌握了大量以劳劲松、林晖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的犯罪证据。应该说,开福区公安分局履职了、尽责了,办案人员所做的努力,对得起“人民警察”的称号。按理说,公安机关将该做的工作做好了、做实了,以劳劲松和林晖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自然而然就会沿着法律程序一步一步地走进其归宿地——布满电网的高墙之内,谁知本案在“前行”中遭遇了“中梗阻”:长沙市检察院的主办检察官以本案“存疑”为由一脚将其生生踩住!于是,劳劲松、林晖背地里“偷着乐”,银行和债权人则是“满面愁”“仰天叹”!
劳劲松、林晖洗钱犯罪团伙洗钱犯罪“存疑”的疑点是:不能确认劳劲松在缅甸矿业投放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劳劲松在开福区2016年第一次办案和长沙市检察院2021年第二次办案中均供认,犯罪所得直接或间接的都通过地下钱庄投入到了缅甸矿业,虽无对应的转账依据,但结合商业厅签发的境外投资证书,结合300万美金的转账凭证,又没有查到犯罪所得有另外的去向,也没有查到缅甸矿业有另外的合法收入投入,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均以犯罪所得投入到了缅甸矿业结案,长沙市中级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更是对该事实予以了确认,劳劲松亦无上诉。法律规定:生效判决书确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证明。公安局按照法律规定,依上游犯罪生效判决书确认的事实应用于下游犯罪的认定中,何来的“存疑”?我不得不说的是,主办检察官是为了“帮掂”劳劲松和林晖的故意“存疑”,甚而至于是摧毁司法公正的恶意“存疑”!
司法机关有人对本案“存疑”,凸显了劳劲松的通天能量和“魔法”!然而,劳劲松的能量和“魔法” 远不止于此:其大幅减刑和保外就医,让法律的长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难道不是劳劲松能量和“魔法”的展示与绽露吗?
劳劲松信用证诈骗中国银行4.6亿,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劳劲松的犯罪金额和情节,依法应判无期徒刑,而劳劲松没有清偿诈骗贷款,还获得了允许还本免息且允许分期近20年偿还的宽待,如此的“认罪认罚”,怎么会从应判无期减到只判11年半?其法律依据为何?是否有权力在玩弄法律放纵坏人?
当今保外就医之难“难于上青天”,只有病入膏肓、行将就木之人才能获得保外就医的准许,而劳劲松2022年5月被宣判,2023年3月就获得了保外就医的待遇!问题还在于,劳劲松获得保外就医后,并未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就医”治病,而是四处游走,活动频繁,长期去云南缅甸做自己的生意。劳劲松哪里是什么身染重疾的病人?劳劲松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吗?保外就医后的行为又是否符合《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又是谁为劳劲松办理的准许保外就医手续?谁为劳劲松提供的借保外就医之名行经商做生意之实的便利?
劳劲松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超人,也并没有孙悟空七十二变的法术,他展现的神通,无非是钱的神通,劳劲松用占有的国家和其他债权人的钱,用违法的洗钱之钱,运作强大的律师团队和人脉关系,让自己逍遥法外。然而,钱的魔力只能在有贪心有私欲的人身上起作用,而止步于刚直无私的人,所谓“;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但不可否认的是,劳劲松用钱买通了个别关键司法人员,否则,又如何解释劳劲松和林晖的洗钱案会被“踩一脚”?又如何解释司法机关睁眼看着劳劲松和林晖用洗钱的手段逃避追赃和法院执行而无人制止?又如何解释劳劲松能大幅减刑和在明显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获得保外就医的待遇?
2021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发现问题更及时、监督纠错更直接,坚决落实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责任。我倒是不相信主办检察官没有发现本案中的问题,而是将问题放过去了——通过放过“问题”放过犯罪嫌疑人。如前所述,主办检察官对应该移送法院公诉的刑案擅自“踩一脚”,余湘文检察长应该不知情,现在知情了,就一定会管,因为知情后就没有不管的理由,只有四种情况会是例外:一是检察长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得过且过,懒政惰政,渎职弃责;二是没有担当,怕挑担子,碍着下属的情面而不愿管不敢管;三是自己不够硬气,身上沾有“灰尘”,担心监督下属会“碰鼻子”;四是被劳劲松的利益链绑定,早已和主办检察官坐到了一条船上。需要声明的是,这四种情形都只是“如果......就”的假设关系,我绝对相信这四种情形都不会发生在余湘文检察长身上。假如下一步余湘文检察长积极作为,监督下属积极履责,依法将涉嫌洗钱犯罪的劳劲松、林晖移送至法院接受审判,就更能以事实证明余湘文检察长是一位两袖清风、秉公执法的优秀检察官,是有坚定法治信仰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我的判断,定能得到验证,且有天为证、有地为证、有认识熟悉我的微友、网友、博友和一切关注本案进展情况的网友为证,我和张年村一道含笑待结果!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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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劲松和林晖等人涉嫌团伙洗钱犯罪该依法严惩
湖南金沐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法人代表劳劲松和财务总监林晖为首的亲友员工团伙疯狂洗钱,却逍遥于法网之外,请问劳劲松、林晖等人有钱就可以逃避法律打击吗?谁在充当劳劲松、林晖等人的保护伞?
我叫张年村,身份证号:430602195601272510。在这里,我要借助网络实名控告湖南金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沐公司)劳劲松、林晖为首的亲友员工团伙疯狂实施洗钱犯罪,却因劳劲松、林晖用属于国家和他人的钱在司法机关打造了保护伞,使得其肆无忌惮,无法无天,这是法律和法治的悲哀,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一、劳劲松精心策划和实施了洗钱犯罪活动
2016年,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经查证,表明劳劲松利用信用证在中国银行诈骗贷款4.6亿属实,遂于同年9月逮捕劳劲松。2019年,经长沙县公安局对此案重新侦查后,将劳劲松的案卷移送至长沙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5月,劳劲松因此被判刑11年半。劳劲松两次在办案单位接受讯问中,均供认犯罪所得被直接或间接都投放到缅甸开矿,劳劲松的刑事判决书对此予以确认。然而,劳劲松在另一个问题上却向开福区检察院和长沙市检察院撒了谎:他称由于自己被羁押,其经营及收入均已失控,全由缅甸一个占空股百分之五的股东赵兴旺控制。而事实上,经开福区公安局立案侦查,金沐缅甸矿业(以下简称缅甸矿业)的产品以虚设的太子公司在云南瑞丽姐告口岸报关,再以江西浩洋等人的名义卖给云南锡矿山,然后将货款转入由劳劲松控制的70多个他信得过的亲友员工的私人账户,以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最终逃避中国银行追赃和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另外,经开福区公安局查证:仅2018年到2020年3月,缅甸矿业的货款收益有2.8亿之多,主要采用朱次曼、申梦娟、王海建、代名伏和滕小红等与劳劲松关系密切的人的资金账户接收货款。
劳劲松信用证诈骗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属于洗钱罪规定的七种上游犯罪之一,且金沐公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故构成洗钱犯罪,且洗钱数额特别巨大。
二、下列人员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移资金
根据公安机关委托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追索下列账户上的资金来源最终都来自金沐公司缅甸矿业卖给云南锡业的货款;根据(法释:(2009)15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账户散存或提供账户用于资金频繁划转,属于提供资金账户协助金沐公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可以完全认定下列人员为劳劲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提供了资金账户:
劳曼琪:提供了至少6个账户,转进2.6亿,转出2.28亿;
劳冰清:提供了至少4个账户,转进转出共9700多万;
杨慱茂:提供了至少5个账户,转进1.98亿,转出1.87亿;
杨文:提供了至少4个账户,转进转出共1.7亿;
滕小红:提供了至少4个账户,转进转出共7400多万;
朱次曼:提供了三个账户,转进转出共1.9亿多
申梦娟:提供了至少2个账户,转进9900多万,转出8700多万;
汪浩;提供了3个账户,转进转出共7000多万;
王海建……
刘颖……
代名伏……
……
上述协助劳劲松转移资金的行为已经具备洗钱犯罪的行为特征。又根据(法释:(2009)15号)第一条第(一)款和第(六)款,可认定以上人员构成洗钱犯罪之主观明知。既主观上明知自己在为劳劲松转移资金,客观上又有转移资金的行为,所以上列人员涉嫌洗钱犯罪。
三、公安边侦办劳劲松边洗钱历时4年至今未止
开福区公安局于 2019对金沐公司的劳劲松以“拒不执行”立案侦查,发现其洗钱行为后随即启动洗钱犯罪侦查,证据齐备充足后首先刑拘了汪浩并报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存疑不捕退侦,公安经补侦完善证据后又将汪浩的案卷移送检察院起诉。公安机关对劳劲松的洗钱整个侦办过程历时4年,劳劲松目空一切毫不收敛,一直不设对公账户,我行我素地用私人账户转移犯罪所得的收益,即洗钱直至今天仍未停止。
四、劳劲松妻子林晖是洗钱犯罪的主犯之一
金沐公司于2020年3月之前洗钱犯罪的事实证据确凿,但洗钱犯罪阶段劳劲松羁押在案,完全由妻子林晖操控公司财务,也完全是由林晖组织并实施了所有洗钱犯罪的活动。2021年《新刑法》增设了自洗钱犯罪,即《新刑法》正式将上游犯罪行为人纳入洗钱罪的犯罪主体中,明确了“自洗钱”可以单独定罪。这一修改弥补了我国在打击洗钱犯罪过程中存在的体系漏洞,符合严厉打击洗钱犯罪的总体趋势。林晖在劳劲松在被羁押在监期间,仍然操控实施自洗钱犯罪活动,故林晖是之前的“洗钱犯罪”和之后的“自洗钱犯罪”的主犯。
五、劳劲松将《还款协议》当成洗钱犯罪的盔甲
劳劲松采用信用证诈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4.6亿已有10年时间,《还款协议》允许还本免息且允许用近20年时间分期偿还,已是对金沐公司劳劲松的极大优待,按协议配合偿还是劳劲松的义务和责任。然而,劳劲松却将《还款协议》作为洗钱犯罪的护身盔甲,企图以一纸《还款协议》逃避团伙洗事犯罪的责任,然而,法律之剑轻而易举地击穿了劳劲松的护身盔甲,换句话说,法律不容许你劳劲松用《还款协议》做护身盔甲;
1、劳蔓琪等人的洗钱犯罪列证的事实发生在2020年3月之前,劳劲松直到2022年才与中国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两年之后签订的协议不能抹掉两年之前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劳劲松两年之后必须承担两年之前涉嫌洗钱犯罪的刑事责任!
2、洗钱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重罪,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不能因为一纸《还款协议》就让法律之剑悬在半空中,就为涉嫌洗钱犯罪的劳劲松网开一面;就破例允许劳劲松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否则,法律的神圣和权威在哪里?
3、按《审计报告》附后的银行流水推算,缅甸的金沐矿业每月至少有600万元的收益,按《还款协议》只需偿还200万元,如果允许林晖一伙洗钱,则金沐矿业每月至少有400万非法所得被洗白,纵容犯罪的结果,既让中国银行受损,又让其他债权人的债款不能依法得到执行。
六、神圣的法律竟然敌不过“金沐法力”?
劳劲松一伙将骗取国家和其他债权人的钱之后,用使用洗钱手段将国家和其他债权人的钱据为己有,接下来又用原本属于国家和他人的巨额资金聘请最好的律师团队,并用原本属于国家和他人的钱在司法机关打造替自己“遮风挡雨”的保护伞,让法律沦落为只能吓唬鸟雀的稻草人,而林晖等洗钱犯罪团伙则在保护伞下逍遥于法外。
劳劲松名下的金沐公司展现了强大而魔性的“金沐法力”:
1、劳劲松利用公权力启动院长发现再审程序,改判生效数年的判决书,让林晖免除连带担保责任,使其可合法拥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依法”逃避债权债务 ;
2、劳劲松信用证诈骗贷款4.6亿,依法应判无期徒刑,但他借用公权力的推动,让金沐公司在没有清偿赃款的情况下,仅凭一纸还款协议只判了11年半有期徒刑;
3、劳劲松是2022年5月判刑,却在2023年3月获得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间,劳劲松打着求医的幌子去云南、缅甸做矿业生意;
4、司法机关明知金沐公司掩饰隐瞒了巨额资金,也清晣知道其巨大的现行收益线索,更有债权人强烈申请执行和打击洗钱犯罪,但司法机关就是不对劳劲松的犯罪事实予以深究深查;
5、公安机关办理劳劲松、林晖团伙洗钱案历时4年,收集的证据十分翔实,但由于权力的干扰,让公安机关无法正义发力严惩犯罪;
5、公安机关在办理劳劲松洗钱案4年期间,劳劲松蔑视法律,仍然嚣张跋扈,继续洗钱直至今天不止。
……
劳劲松以其一人之力、一人之能,竟然像能轻松将自己五花大绑的绳索解开的魔术高手,乃至让普通老百姓敬畏不已的强大公权力为其所用,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个别司法官员手中的公权力是否连同其躯体一道被劳劲松伸出的利益链紧紧绑架?
七、强烈呼吁严厉打击劳劲松一伙的洗钱犯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司法机关理应以依法治国、推进中国法治为己任,而正确用法、严格执法,是每一位司法人员不容亵渎的天职。劳劲松、林晖涉嫌洗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包庇和袒护这个犯罪团伙,是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失责渎职,也是对人民的犯罪。强烈呼吁司法机关维护法律尊严,禁止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严厉打击洗钱犯罪行为,将金沐公司的劳劲松、林晖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并追回被劳劲松、林晖等人用洗钱手段转出的钱,替国家和受害人挽回损失,确保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与金融的安全。
投诉人求助人:张年村
电话:18817036708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