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满4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男性满50周岁,已经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创业证显示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
4、困难家庭
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魏都区低保家庭或残疾人家庭中,毕业两年内并且登记失业和办理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社会保险无法转入的;
7、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基本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招聘计划
三、报名方式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天宝路魏都市民之家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