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城区8条道路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的公告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鄂州市主城区(中心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州发改价格﹝2023﹞27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遏制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我司将于11月1日启动主城区8条道路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详情如下:

一、收费时段
当天早上8:00(不含)至晚上20:00(含)。
二、收费范围及标准
一类区:东起凤凰路、南至滨湖南路、西至江碧路、北至沿江大道范围内;停车两小时(含)以内(首半小时免费),每半小时收费1元;停车超过2小时,每半小时收费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当天每泊位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大型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二类区:东起大桥路、南至葛山大道、西至江碧路、北至沿江大道范围内(除一类区外);每小时(含)收费1元(首半小时免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当天每泊位最高收费不超过8元,大型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仅限于市城管委批准划定的主城区主干道及非机动车道内安装有地磁收费系统的停车泊位。

三、下列情形免收停车费
(一)停放半小时(含)以内的机动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及市政工程抢修维护车等;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四)当天晚上20:00(不含)至次日早上8:00(含)时间内停车;
(五)在未安装地磁系统的道路停车位停车;
(六)在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国家重要法定节假日,比照国家对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规定免收停车费。具体免费时间以国家公布的节假日时间为准。
客服电话:
027-53018878
(工作时段8:30-17:30)
400-056-9878
(非工作时段17:30-8:30)
鄂州城发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