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涉企违规收费线索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省、市降费惠企相关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优化以降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降低企业成本,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面向全市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
线索征集范围
聚焦2021年1月1日以来
以下四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1、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
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违规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政府部门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等行为。
2 、金融领域收费
信贷、助贷、增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的行为。
3 、水电气等公用企业收费
巧立名目、重复收取已纳入水电气定价成本的费用、推迟执行政府定价、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或自立收费项目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开展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收费时,利用相对优势地位,违规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工程安装费、计量装置等不合理费用以及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服务条件、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4 、 交通物流领域收费。
铁路货运领域不执行涉农物资运价优惠政策、强制签订服务合同收取货运用户或专用线经营企业费用;港口领域超标准收取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等费用、超标准或超范围收取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和围油栏使用费;高速公路领域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取清障施救费、擅自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不按规定落实“绿色通道”收费政策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提供涉企违规收费线索。提供线索时,请尽可能提供明确的收费主体信息、收费票据、规定文件等信息和材料,以便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核查处理效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核查处理举报线索并按规定向实名举报者反馈核查处理情况。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举报材料投递邮箱:12643269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