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剑执行”河洛执行风暴行动它来了!根据全市法院统一集中行动要求,周六早上6:30,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已于楼前集合完毕、整装待发,执行局局长宋晓兵对路线、团队、人员分配再部署、对执行细节进行再强调!
“出发!”
夏日炎炎,他们用实际行动维护每一个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01“为人贷款需谨慎”

不满二十岁的司某向某银行办理贷款,之后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被该银行起诉至洛宁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后,司某依旧未履行。原告申请执行后,司某拒不接电话,长期处于失联状态,执行局干警多次到司某户籍所在地了解情况,走访村委、村民群众,确定司某将于近期回家。
执行干警一早于司某家中附近蹲点守候,终于见到回家的司某,将其拘传至法院。
“当时贷款的钱是给我姑姑用的”
经过沟通后,了解到司某对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官为司某释法明理,并帮助司某联系其姑姑,告知其若是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司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02“丈夫贷款,妻子担保,总得有人承担”

卓某于2021年1月在某银行申请了一笔15万元的贷款,借款逾期后一直未还,多次催收崔某总是推脱没钱,无奈银行将其告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卓某一直在外打工,依旧未履行。经执行干警调查了解,卓某妻子韦某为主借人卓某的担保人,经营一家服装店,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卓某家中,将其妻子拘传至法院,之后卓某妻子履行部分欠款,并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
03“一辆推土机的故事”

“去年冬天,因为多次协商无果,我们对被执行的建材厂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且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对其进行活封,但他们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金冬说道。
之后申请人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通过调查发现该建材厂购买装载机的交易流水,遂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执行干警对该辆装载机予以扣押。
执行现场

截至下午5点,洛宁法院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拘传4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1件,执行和解2件,查封小院一座,扣押价值20万的装载机一台,执行到位金额9万元,合计到位金额29万。
(来源:洛宁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