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唐帝国是中国历史画卷上极为浓重的一笔,它历时近三百年,特别是在前一百余年确实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辉煌,开创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出现了“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恢宏气象。不过,这个好不容易构筑起来的太平大厦还是让安禄山一把火给烧了,此后的一百多年,虽然经过几任唐皇的惨淡经营,也曾一度出现中兴迹象,但由此造成藩镇割据的局面再也挽救不了大唐帝国最终灭亡的命运。
唐朝建国以后,基本上沿用了隋朝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央实行“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分级管理,在地方上实行郡(州)县两级管理:唐高祖改郡为州,唐玄宗时又改州为郡,到唐肃宗又重归旧制,自此以后一直沿用州县两级体制。其间凡是用郡制时,长官称太守;用州制时,长官称刺史。因此,在隋唐时期,太守和刺史视为同级,均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一级官员。在农村实行的是乡里制,即四家为一邻,五邻为一保,五保为一里,五里为一乡。邻有邻长,保有保长,里有里正,乡有耆老。由此可见,那时的保只管20家,相当于现在的居民小组;里有百户,相当于现在的行政村,乡和现在一样,这说明唐朝的农村基层行政组织还是相当健全的。
洛宁在唐朝仍然实行川原分治:在洛河川区设长水(长渊)县;在西北原区的旧县、城头一带设永宁县(也曾一度搬到今县城)。这两个县在隶属关系上也不一样,长水曾先后受弘农郡、虢州、谷州管辖,其郡府、州府设在现灵宝、陕县一带;永宁先后受宜阳郡、熊州、函州管辖。
其具体情况是:永宁县在隋时称熊耳县,属宜阳郡管辖,唐武德元年(618年),也就是唐高祖登基那年,按唐制改郡为州,宜阳郡改名熊州,州府设在今宜阳韩城,同时把熊耳县更名为永宁县。武德三年(620年),在今杨坡刀环附近设函州(也有一说在永宁马村保),辖永宁、崤两县。五年后(625年),废函州,永宁县复归熊州管辖,崤县划归陕州管辖。唐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废熊州,把永宁、福昌二县划归谷州管辖,当时谷州还设在今新安境内。
长水县本名长渊县,唐武德元年(618年),也就是唐高祖李渊登基的那一年,因县名与高祖名字“渊”相同,需要避讳才改为长水县,属弘农郡管辖。
同年,弘农郡改为虢州(今陕州),长水改属虢州管辖。贞观八年(634年),谷州从新安迁至洛阳后,长水划归谷州管辖。至此,在洛宁境内的两个县才同属一地管理。
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改谷州为洛州,永宁和长水同属洛州管辖。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洛州改为河南府,领21县。之后直至宋、元、明、清,洛宁一直属河南府(或河南道)管辖。
在此期间,永宁县城(县治)也曾几经搬迁。唐初因崤函道受阻,曾把县城迁到洛河川区的永固城(今县城),八年后(626年),县城搬到今杨坡城头一带的同归城。之后,崤南道再次改道,县城又于贞观十四年(640年)移至莎栅城(今东宋镇旧县西),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又从莎栅城移至鹿桥驿(今旧县)一直到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县城再无移动。
来源:《洛宁史话》周流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