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教师入编手续等。教育部门负责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学院”,并指导高校制定退役军人教师培养总体方案,加强对高校的政策指导和教学管理,牵头组织教师公开招聘中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设置、招聘,指导各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相关活动等。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教师公开招聘中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人员计划分解,指导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发布,协助退役军人办理入职手续等。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优秀退役军人的教师资格的认定和审批手续等。
(十)加强宣传评优。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评选优秀教师时,拿出一定数量名额用于表扬退役军人教师,符合相应条件的退役军人教师优先推荐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
(十一)实施督查检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联合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调研,考评结果作为双拥模范评选推荐重要指标。
本实施办法自2023年3月28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来源: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