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亩基本农田是否恢复了粮食种植?耕地上大量堆放的秸秆是否已经清理干净?被违法占用的耕地是否已经复耕?”3月10日,当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针对秸秆违法占用可耕地类型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原来长期大量占用基本农田堆放的秸秆已清理干净,并全部恢复小麦、蔬菜等作物种植或复耕,检察官看着田地里绿油油的麦苗和蔬菜嫩芽正铆劲儿生长,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老百姓眼中的“吃饭田”、“保命田”,关系国家粮食安全。2022年12月份,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下乡走访时发现,部分基本农田存在长期大量堆放秸秆的情况,且占用的基本农田面积较大,违背了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存在监管漏洞,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实地走访、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调取确认被占地属于基本农田、测量被占农田面积等方式调查核实和固定证据后,确认被占基本农田共计30.6亩,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8份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恢复被违法占用的耕地。
检察建议送达后,为凝聚各方合力,践行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的理念,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及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方意见,研究解决对策。后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之下,依法对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采取修复整改措施,现已整改完成,复耕或恢复了小麦、蔬菜等作物种植。
近年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围绕党委政府发展大局,紧盯大数据平台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中关于耕地保护的线索,聚焦“公益”核心,将“党的领导”“政府规划”“检察监督”“行政主管”“属地责任”有机结合,探索形成“五位一体”联动办案模式,明确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让维护公益的各个主体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同时紧密配合,及时发现问题、准确针对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做到到位不越位、履职不失职,有效提升耕地保护质效,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下一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保护耕地红线,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在保障粮食安全战略中贡献检察力量。(文/图 葛清华 万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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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星星/李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