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劳动模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鄂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州劳模办[2023]1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23年“五一”前夕表彰60名鄂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经基层推荐、市劳模办初审、市劳模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鄂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3月2日至3月6日。广大职工群众对此次劳模评选的有关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劳模管理办公室(市总工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箱设在市劳模管理办公室,来信请寄市总工会经技部收。
鄂州市劳动模范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