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水工作业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打击采区施工作业船舶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整顿水上交通安全秩序,黄冈海事处兰溪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暨春运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戴家洲采区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强化水工作业安全监管,确保采区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准入关”,强化采砂船舶入场检查。黄冈海事处兰溪大队对拟从事作业的“恒浚XX”、“欣鼎XX”两轮开展入场安检,执法人员对该两轮船舶配员进行详细检查,并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对船舶的“车舵锚缆”以及消防救生设备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严禁低标准船和未经许可船舶参与施工,为水工作业安全上好第一道“保险”。

二是制定“一采区一方案”,建立采区定期安全联络机制。黄冈海事处领导班子结合采区监管重点,研讨制定《戴家洲采区“116”安全管理举措》,建立安全监管联系微信群,采区调度方及时报备进场船舶作业动态;每周定期开展安全协调会,联合水政、长航公安等监管部门约谈业主和施工方负责人,了解采区工程进展情况,通报现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对后期安全监管提出建议。

三是突出重点时段,加强预警预控。针对大风、大雾突发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兰溪大队通过电话、微信联络群、VHF高频提示、现场巡航宣贯等方式多渠道向采区作业单位、船舶及人员发布安全信息,提醒并督促其及早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四是多管齐下,强化现场监管。兰溪大队结合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采区水域现场巡航检查,积极整顿到港待泊船舶锚泊秩序;在提升现场巡航的频次的同时辅以远程电子化监管手段,准确掌握每一艘运砂船舶动态,杜绝运砂船舶超载、超吃水、超“四联单”载明吨位出港;对存在未按照规定配备足够船员、直排污水、未报港等突出违法行为的船舶进行严肃查处。

下一步,黄冈海事处兰溪大队将继续结合枯水期辖区特点,持续强化采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做细做实监管措施,全力以赴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王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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