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湖南祁阳陈先生口述:陈先生于2022年2月25日,经朋友介绍来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某山大道与某路交叉东北侧(武汉某院项目)承接室内装修初瓦工清包工工程。最初合同约定施工该项目1标段1#东单元,上工一个多月项目经理说陈先生们做得好,于是和陈先生商谈二标的2#6#,后来由于一标3#种种原因无人施工,该项目经理又指派陈先生的班组去完成。陈先生及工友们也是尽职尽责完成了所有工程。
陈先生口述:公司要求陈先生及工友们每个人与公司签署一份简易合同,每人每天以打卡形式最低为260元于次月15号前发放。该公司在3到8月份免强发放了。陈先生们工程范围1#3#,二标2#6#在9月底基本完工,10月15号整改完工。于是找公司办理结算,对方以名种理由方式拖延,该给不给,该算不算多方K扣,并且在陈先生不认可的情况下,还直接签陈先生名字。现二标已支付17万,一标还有117740未支付。
陈先生口述:4栋楼本该175万,只支付约135万元(工人打卡工资)。为了能顺利结钱,曾多次协商无果。陈先生于2022年11月4日和工人兄弟走访LDJ,上传工资明细数据,公司方面向劳动B门给出的回应是:工人工资按260元每天发完了。后来,LDJ要陈先生们去找建G站。十几个电话下来,今天推明天,都不见有人来协调,为什么只听公司单方面,并且说陈先生们是扯皮的,为什么是这样的C理方式,陈先生不理解。建管站告诉陈先生,要陈先生找F院。
作为农民G的陈先生9月份停发了陈先生260的每日基本工资。漫长的Tao薪路,陈先生也是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辛辛苦苦努力工作一年,就盼着有所收获回老家过个安“薪”年,可现在口袋早就比脸还干净。陈先生和22名工人的工钱也不知道如何讨回。这个年过得十分的忧“薪”!
我们理解陈先生的遭遇,知道他们打工挣钱的不容易,追薪的艰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调查此事,维护陈先生的合法权益。
法律链接: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形,可以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单、出勤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2、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4、找工会寻求帮助;5、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6、可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提交欠薪线索。
按照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https://m.weibo.cn/status/4867945128266588?wm=3333_2001&from=10D2093010&sourcetype=weixin&featurecode=new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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