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清水镇李女士自述:2021年4月,同村王某胜,为自己家非法扩建宅基地,以树木影响房屋采光为由,让其弟弟王某武kan伐椿树6棵。事后,李女士发现,王某胜实际kan伐的6棵树是李女士自家院内的树,其中一棵是50年左右原生国槐。
李女士口述:事后李女士追问王某胜其弟王某武,王某武回答说有砍伐手续。李女士找到镇林业Z,林业BM出据了王某胜的kan伐申请,其内容是王某胜家院内有椿6棵因庶挡阳光申请砍伐。王某胜实际kan伐了6颗树都是李女士家院内的树。
李女士口述:李女士找村W会,村W会没有理会李女士。李女士打了ZF热线,也没有得到处理。2022年1月,李女士打PCS电话报An。当时并没有向李女士调取证据,于2022年2月25日以王某胜没有违F事情情形,终止调查,李女士只好申请复议。二次复议,相关部门要求PCS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但是李女士并没有收到。第三次李女士还在复议中。
但是,事件至今,王某胜非F扩建宅基地至今也没有C除,李女士家被Kan伐树木至今也未得到解决。李女士只是普通村民,自家院内被Kan伐树木最小都直径20多厘米,大的直径40多厘米,还有一颗是五十年的原生国槐,实在是痛心!王某胜的行为实在是太欺负人了,村W会没能给李女士解决,也不知道找谁解决。
我们理解李女士的遭遇,李女士只是普通村民,对方是村G部,不善表达的李女士感到有理惹不起,以至于有苦难言,在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调查此事,维护李女士的合法权益,不让李女士白白遭受损失。





法律链接
私自砍伐他人树木处罚标准是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处罚措施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民法典》第三条规定了【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了【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来源:https://m.weibo.cn/status/4866208119917766?wm=3333_2001&from=10D2093010&sourcetype=weixin&featurecode=newtitle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微博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作者的观点和立场,故本作者对其真实性不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