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了!栽了!这个欠钱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栽了!大年三十机场被抓,押送返厦!
直击现场,大快人心!
除夕初一连续奋战20小时!
躲藏8年的头号悬赏拘留人终被抓!
据厦门中院最新发布——被执行人吴某枝,男,55岁,是厦门中院挂号多年的头号悬赏拘留人员。
2015年,吴某枝被判决应当清偿申请执行人借款580万元及利息。 8年来,他始终躲避诉讼和执行,在法院对其发布限制消费令后,仍利用各种不法手段乘坐飞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 在执行中,因吴某枝长期潜逃省外躲避执行下落不明,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厦门市失信公益悬赏平台发布悬赏公告,重金查找吴某枝的下落。悬赏发布后,法院始终关注跟踪此人的行踪信息,接收来自社会的举报。 除夕期间,法院接到情报线索,吴某枝利用极为隐蔽的方式,购买了除夕夜从广西返回福建的机票,且计划从福州长乐机场抵达后再迂回返乡过年,于是紧张的拘留工作开始了。
14:30,执行干警从厦门启程前往长乐。
17:00执行干警抵达长乐机场就位
17:15吴某枝被抓获,执行干警对其宣读拘留决定,将其押送返厦。
随后,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调查,并执行送拘任务。
大年初一中午,吴某枝被顺利移送厦门第一拘留所收拘。在连续奋战20小时后,行动圆满收官!
雷霆出击!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行为,法院发出严厉提醒,敬告各位逃避执行、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全力配合执行,积极诚信履约,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来源:海峡导报
编辑: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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