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湖一览鄂东讯 通讯员刘俊锋 李胜敏报道
1月6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公布了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结果公示名单,武穴市作为首批国家级示范市列入其中。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自愿申报、省级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推优认定等程序,形成拟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近年来,武穴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绿色矿山创建为抓手,通过整合矿山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发展效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矿业已成为该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2021年,该市荣获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称号(全国总共50个);2022年10月,该市向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申报创建全国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武穴作为全国首批(约300个)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纳入公示名单。据悉,获评示范县(市)在示范周期内(示范期为2023年—2025年,示范期满自动退出)享受以下政策支持:一是优先选取示范县(市)作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的创新试点。三是支持示范县(市)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认定,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对2009年以前已经形成并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建设用地,但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已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签订并落实征地协议,未因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引发纠纷、迄今被征地农民无不同意见等条件下,依法依规落实处理(处罚)措施,按照用地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手续和土地供应手续。四是支持示范县(市)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鼓励示范县(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按照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乡(镇)纳入试点范围,依法依规按要求规范实施。五是组织部属相关单位对示范县(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用海用岛服务及监管等工作开展专项指导,协助地方做好各项工作。六是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生态修复治理等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对示范县(市)给予优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