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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先生仙眉慈目中透射的教育思想永远那么鲜活,犹如一盏明灯照耀着教育的前程。
叶圣陶(1894—1988),江苏苏州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教育家和出版家,是中国语文教育史上贡献重大、影响深远的语文教育家。
“凡为教,目的在达到不需要教”,是叶圣陶教学观的核心,概括为“不教之教”。这一核心思想揭示了教学的本质,而且建构了完整的教学概念。
“凡为教,目的在达到不需要教”的原义与内涵
关于教与不教的论述,是叶圣陶1961年9月8日在呼和浩特与语文教师谈“怎样教语文课”时首次提出来的。叶圣陶说:“学生能够理解和领会的东西,教师完全可以不讲。学生了解不透领会不深的地方,才需要教师给以指点和引导,适当地多动脑筋。”他总结说:“讲的目的,在于达到不需要讲。”他认为这是教学的最大成功。
1978年8月21日,在题为“大力研究语文教学、尽快改进语文教学”的讲座中,叶圣陶说:“说到如何看待‘讲’,我有个朦胧的想法。教师教任何功课(不限于语文),‘讲’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讲’,换个说法,‘教’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教’。”叶圣陶很谦虚,说这是个“朦胧”的想法,其实很清醒、很清晰、很鲜明。从“讲”与“不讲”到“教”与“不教”,不只是“换个说法”,而是科学的迁移和拓展,是深化和提炼。这“换个说法”,又从语文学科迁移、拓展到所有学科,成了教学的共同原则和普遍规律。
叶圣陶用“自能读书”“自能作文”“举一反三”等来概括“不教之教”的表现特征。这一思想直抵教学的核心,通过“不教之教”将教学本质呈现出来。正因为此,它永远是鲜活的、历久弥新的。
叶圣陶揭示的这一教学原则有着重要的理论根据,他用非常平实的话作了解释:
其一,“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让他们自己学,是无论如何学不好的”。
其二,“知识是求知者主观的欲望和兴趣的结晶体,离开了求知者的主观便无所谓知识,所以知识只有自己去求,别人的知识只能由别人去应用,我不能沾他一些光”。
其三,“学习的主体是我们自己”。叶圣陶对“失学”做了新解:“精当地说,唯有自己不要学习才是‘失学’。”
其四,最为重要的是,叶圣陶有个关于“素养”的理论在支撑他。他说:“我无论担任哪一门功课,自然要认清那门功课的目标……同时我不忘记各种功课有一个总目标,那就是‘教育’——造成健全的公民。”着眼于教育,着眼于滋养,着眼于素养,那么必须让学生主动地去学,其结果是“不需要教”“一辈子有用”。
教是为了不教,大智慧的教——不教之教。
对于教学,叶圣陶有个完整的概念,要以学生为主,但不能排斥,更不能否定教。他非常明确地指出:“教是为了达到不需要教,我觉得这样表达比较明白。是不是不教了,学生就学成了呢?非也。”他紧接着补充说:“教学当然需要教,问题是需要‘久旱逢甘雨’式的教,需要使自己‘蓬蓬勃勃地滋长’的教。”这就需要教师有大智慧、好方法,这对教师是个高挑战。
对于这一难题,叶圣陶抓住了三个关键问题。
一是何为教?何为“不教之教”?他说,教师之为教,“其义在指导”,“在相机诱导。必令学生运其才智,勤其练习,领悟之源打开,纯熟之功弥深,乃为善教也”。指导和相机诱导才是善教。而这样的指导、诱导用意在于“发动学习的端绪”,即用情感启动良好的开端。在方法选择上,“可否自始即不多讲,而以提问和指点代替多讲”。同时,他又指出,“给指点,却随时准备少指点……最后做到不指点。这好比牵着孩子的手教他走路,却随时准备放手”。
二是何时教?当学生“想不通了,说不清楚,这就是碰了壁了……”即在学生最需要的时候,教师适时地教,伸出援助之手,助一臂之力。这就是不愤不启吧。
三是教什么?这是因内容而异、因课而异、因人而异的,但一定是前文所述的“了解不透领会不深”的地方,因而这样的教,是有一定难度和深度的。
对于“不教之教”,叶圣陶阐释了其理念、原则、关键以及基础等问题。
首先,叶圣陶不是就教学论教学,而是在课程的理念和框架下进行。他说,“教育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把某一种活动机械地规定为进行某一项教育,恐怕是不切合实际的”。因此,“理想的办法,最好不分学科”,让学生“浸润在发生需求、努力学习的境遇里”,即使分科,也不能忘却“各种功课的总目标”——教育。他甚至说,“学制与课程之类也不是不重要,然而精神不立,单就这些上讨论如何如何改,就是舍本逐末,必然没有什么好处”。
其次是“不教之教”的理论基础。“不教之教”关涉到对课程性质的理解与把握。大家对“教材无非是个例子”这一理念非常熟悉。“例子说”的实质是定义了教材——教材是学习的材料,是工具,不是目的。不必多作阐释,课程亦是工具。
叶圣陶还定义了教育:“教育本身并非目的,而是工具。”而这样的工具“大而言之可以挽救国家社会,小而言之可以指导个人”。既然是工具,就重在使用,谁使用?是教师,但一定是教师指导学生使用,学生不使用,工具就失却了价值;学生就是在学会使用工具、创造工具中进步与发展,以至解放自己的。当然,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儿童是一种可能性、教学的核心是学习等,这些都是“不教之教”的理论,不过,叶圣陶从工具角度的阐述,为我们的研究与认识开启了一个新视角。
第三是“不教之教”的原则。通过阅读叶圣陶的著作,我以为叶圣陶突出了两条。一条是不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他指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决不应当加重学生的负担。”让学生自己学,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和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这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以此把一切任务都推给学生,抑或布置更多的作业,以“学会学习”的名义,绑架学生,显然违背了“不教之教”的目的。另一条是正确对待考试。叶圣陶说:“我们竭诚地希望负责者注意:考试只能在学习过程中占一个小小的位置,把它过分地重视,甚至忘却了求取知识的本义,对于学生是无益有害的。”
最后,“不教之教”的关系重建。“不教之教”重建了师生关系,叶圣陶认为,师生关系的重建,关键是教师要正确定义自己、改变自己。他的核心观点有三个:
一是“我认为自己是与学生同样的人,我所过的是与学生同样的生活”,因此,“凡希望学生去实践的,我自己一定实践;凡劝诫学生不要做的,我自己一定不做”。同样的人、同样的生活、同样的地位、同样的尊严,这就保证了师生关系的平等。
二是“只有做学生的学生,才能做学生的先生”。学生走到教师前面去了,教师应当向学生学习。同时,当以学生身份出现的时候,学生才会对你有亲近感、信任感。
三是“我要做学生的朋友,我要学生做我的朋友”。“不教之教”的过程是伙伴学习的过程,同伴之间才能在合作状态下我学你教,你学我教。
作者:蒋自立(全国优秀教师、武汉市优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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