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地”的由来
清初,前明游牧于河套地区的蒙古族霍硕特部顾实汗孙子和哕理(号巴图尔额尔克济农)一支仍以套西为其活动范围。时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发动叛乱,和哕理等部亦被叛军唆使扰边。清廷责其附敌之罪,和哕理一边自白,一边请西藏达赖喇嘛代求朝廷赐给牧地内迁,以摆脱噶尔丹的控制。康熙皇帝“悯其为饥塞所迫,非有意侵扰,遂以贺兰山阴,距边六十里为界,赐其游牧,于是宁夏、甘州边外永为霍硕特部落游牧之地。”霍硕特部,原属天山北路四卫拉特之一,亦称厄鲁特、额鲁特、厄洛特。康 熙三十一年(1692年)始,移牧于贺兰山阴地区以后,霍硕特部又称为阿拉善霍硕特 部,阿拉善是贺兰山的转音。清廷在霍硕特部封地设旗,颁札萨克印,并在贺兰山西麓筑城,名为定远营城(后为旗府驻地)。从此,和哕理、阿宝、罗布藏多尔济祖孙三代,效忠清廷,屡立战功,受到清廷的格外奖赏,并将阿拉善旗置于清国内蒙古四十九个蒙旗之上,称为“特别旗”,即不隶属于任何盟部,而直属于清廷理藩院。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皇帝又把皇族格格爱新觉罗娥掌郡主(俗称道克欣公主)赐配给罗布藏多尔济郡王为福晋(王妃)、由郡王升格为亲王,享受世袭罔替的殊荣,不仅在北京赐建驸马府(称罗王府)。还将磴口一带土地赏赐给公主作为“菜园子”,从此磴口地区划归 阿拉善旗的属地。
阿拉善罗王的封地据塞外草原的西部,称为“西蒙”,地处宁夏贺兰 山外,贺兰山之西,龙首山之北,东北临黄河、乌拉河与鄂托克旗、乌拉特旗接壤,西与额济纳旗为邻,南与甘肃毗连,北逾沙漠达外蒙古(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全旗总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旗府下辖36个巴格(相当于乡)。旗府东西四百里的磴口等四个巴格均在其中,人们称这四个巴格为“王爷地”。阿拉善旗虽然面积广大,但全境大部分地方沙漠绵亘,雨量稀少,缺少水源,适合农耕的土地极少。而唯独磴口地区属河套灌区,土地平衍,灌溉方便 ,是全旗的重要粮食、蔬菜产区。
建县前,此处已开凿引黄、引水灌渠五十多条。其中引黄主要干渠有:三盛公渠、渡口堂渠、大滩渠、广庆元渠、补龙脑渠5条;引乌拉河水的干渠有:玛尼图渠、祥泰成渠、大柜渠等3条。易农可耕荒地约10余万亩,其中基本农田约3万亩。出产的粮食、蔬菜、瓜果品种较多,产量颇丰,是供应旗府、王爷府的主要农产品来源地。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糜子(黄米)、谷子(小米)、荞麦、高粱、大麦、玉米、青稞和豌豆、扁豆以及胡麻、红芝麻等;蔬菜类有:白菜、包心菜、菠菜、芹菜、油菜、莴苣、茄子、大头菜、辣椒、萝卜和葱、蒜、蘑菇、甜菜等;瓜类有:西瓜、黄瓜、丝瓜、胡瓜、南瓜、冬瓜、苦瓜、菜瓜、瓠子、白瓜等;水果类有:苹果、桃、梨、杏、沙果、葡萄等。但是蔬菜和产粮还是满足不了全旗的需求,大宗缺口主要靠从宁夏输入补充。另外,阿拉善旗境内盐池较多,产丰质优,行销内地,收入十分可观。磴口地处黄河左岸,是阿拉善旗盐产外运的北路重要码头和其他商品集散地。
阿旗地方行政当局和王爷府对于磴口这块宝地视为掌上明珠,在管理方面也就特别重视。磴口地区除设立巴格,正常配置大边官(达木勤)一人、小边官若干人,对基层进行地方行政日常管理事务外,还增设磴口总管公署(相当区),代表旗府和王爷加强对磴口地区蒙民、汉民和商务以及军事防务进行全面严格管理。
当时,旗府在磴口地区设立四个巴格,即磴口(老磴口,亦称定口)、道洛素海、哈拉和尼图、沙金套海巴格。其中磴口巴格管辖克布尔雅、二子店、贝子地、磴口、傅家弯、上江等村镇;道洛素海巴格管辖二十里柳子、金沙庙、兴盛杨、双和城、三盛公、毛脑海(渡口)等村镇;哈拉和尼图巴格管辖天兴泉、营管牛犋、锦恒西(东堂)、红盛义、哈拉兔、补隆淖、协成丰、陶来兔等村镇;沙金套海巴格管辖陶来兔以西的海子沿、四坝、公方地等村镇。
然而,外国天主教传教势力也早已垂涎这块塞上明珠“王爷地”。清朝同治三年(1864年),罗马教廷就批准,非法将中国长城以北的内蒙古地区,划给由比利时、荷兰两国天主教组织成立的一个叫“圣母圣心会”修会的传教区域。同治十二年(1873年),阿拉善亲王贡桑珠尔默特,在一次由京返旗途中,路经兴和县西营子村时,受到教会神父德玉明的款待,对洋教堂的宏伟建筑非常羡慕,并对洋教士的盛情表示满意。洋教士还用西药治好了他的感冒,王爷非常高兴,便热情邀请他西赴本旗传教,并表示给与帮助和保护,此话正中洋教士们的下怀。光绪元年(1875年),德玉明等人首次来到阿拉善旗王爷府定远营(今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并决定在磴口三道河子(三盛公)建堂传教。因为这一带地广人稀,土肥水丰,教会便使用土地作为传教的手段,吸引周边大批无地农民到磴口地区依附教堂,种地谋生,使教会势力在磴口一带得到迅速发展。光绪九年(1883年),又从内蒙古教区中划分出一个西南蒙古教区,下辖绥远代牧区和宁夏代牧区。德玉明任西南蒙古教区首任主教,座堂(主教府)就设在三盛公。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在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中,内蒙古地区蒙汉人民纷纷响应,也掀起了杀洋人、烧教堂、惩办贪官恶霸的运动,火烧三盛公主教堂,并将时任西南蒙古教区的比利时籍主教韩默礼抓住,活活“点了天灯”(烧死)。第二年,三盛公主教堂趁清廷承担“庚子赔款”的机会,也向阿拉善旗方勒索,要求赔银五万两。迫于形势和朝廷的压力,阿旗应允教会的无理要求,但只有能力暂时筹集二万两白银,所欠三万两实在无法付清。教会方面即提出以三盛公黄河岸边的膏腴土地作为抵偿。旗府只好把磴口境内大片土地抵租给教会,租期定为l0年。从此,教会以土地为诱饵,使得教会势力在磴口地区进一步膨胀,教堂四处开花,简直就成为一个中国西北的小 梵蒂冈。王国式的主教宗座府高高在上,下有领堂(主堂)弥撒点;每一府、堂、点设有会长、管账先生,分别掌管会务、财务、土地、渠道、教育、卫生和地方民众管理等一切事务,甚至还组织教会的民团武装。地方所有事务都集权于本堂神父一人之身,而且必须是外籍神父,中国籍神父只能处于陪衬的地位。著名记者范长江于1936年在其采访记中写道:在磴口地区“教堂为唯一可以指挥民众之机关,神父为最有支配民众力量的首领。一般农民只知有天主堂,而不知有政府,只知有神父,而不知有官吏。教堂于宗教之外,兼办水利、农业,以至于保安等工作。三圣宫教堂所在地,外围以深壕及高原之城垣,集居民数百家于中,有城门,有炮楼,俨然正式之‘城国”’,“甚有‘天主国’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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