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宁县关于秩序管理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通知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我县定于10月26日至28日在主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实施三天秩序管理。为保障我县秩序管理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秩序管理期间,辖区所有非必要公共场所及商业门店全部暂停营业,允许保留部分保供超市(大张盛德美、新都汇长申超市、信尧广场大张超市、人人家超市、王五超市)正常营业。
二、群众进入公共场所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生活物资就近到保供超市采购。
三、保供超市应严格检查“两码一证”,落实戴口罩、测体温等措施,加强秩序引导,严防人员扎堆聚集,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保供超市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违反规定将依法予以查处。
洛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