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显成编著的《人民心中的毛泽东》
第二部 革命熔炉锻炼成长
第二十二章 参加党的三大
1922年6月,党的二大,毛泽东是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书记,正深入当地建立基层党组织脱不了身。毛泽东“本想参加,可是忘记了开会的地点,又找不到任何同志,结果没有能出席。”
毛泽东在党的二大召开后,毛泽东在湖南工人运动中做出成就,在党内产生影响,陈独秀从责编观察,自他一九一七年四月主编的《新青年》上刊发毛泽东的《体育之研究》,六年过去了。从五四、建党到工人运动,陈独秀越来越赏识毛泽东的力道才干。一九二三年一月陈独秀着手筹备党的三大,便决定调毛泽东到中共中央工作,派李维汉回湖南接替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书记一职。
一九二三年四月,毛泽东安排好湘区工作,离开清水塘,离开妻子杨开慧和刚刚半岁的儿子毛岸英,秘密地前往上海。这时,长沙街头已贴出赵恒惕悬赏缉拿“过激派”毛泽东的布告。
1923年4月,毛泽东到上海党中央工作,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后不久,毛泽东又会同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等先期到达广州,和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谭平山、蔡和森、陈潭秋、罗章龙等,为中共三大做准备工作。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二日至二十日,中共三大在广州东山恤孤院后街三十一号召开。毛泽东以湘区党的代表身分出席。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建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集中力量开展工人运动。在 1922年初香港海员大罢工后持续 1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发生大小罢工 100余次,参加人数 30万以上。其中,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开滦煤矿工人大罢工最具代表性。1923年 2月 4日爆发的京汉铁路 3万名工人大罢工,使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达到顶点。2月 7日,军阀吴佩孚血腥镇压罢工工人,共产党员施洋等先后被杀。二七惨案发生后,全国工人运动暂时转入低潮。
党在斗争中认识到:中国革命的敌人是异常强大的,为了战胜强大的敌人,必须争取一切可能的同盟者;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没有革命的武装斗争,仅仅依靠罢工或其他合法斗争是不行的。带着这些经验教训,中国共产党人投入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大革命(也称国民革命)运动。
1923年1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根据马林提议作出《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的决议》,这一决议传到中国后,对促进国共合作起了事关重要积极的作用。
关于国共两党合作,早在1922年7月中共“二大”时就提出“党外合作”的设想。在“二大”通过的《关于民主的联合阵线决议案》中,就决定“先行邀请国民党及社会主义青年团在适宜地点开一代表会议,互商如何邀其他革新团体”,建立民主的联合阵线。但孙中山“只许中共及青年团分子加入国民党,服从国民党,而不承认党外联合”。认为“中共如加入国民党,就应该不能另有共产党存在”。因此,“二大”的决议很难实现。不久,马林再次来到中国。他在莫斯科期间,向共产国际汇报了他中国之行和关于中共加入国民党的建议。他的建议得到了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支持。马林回到了上海后,立即要求中共重新考虑加入国民党问题。这时孙中山因陈炯明叛变也离开广州,来到上海。中共派李大钊和林伯渠等同志多次访问了孙中山,帮助他总结革命的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8月25日,马林也访问了孙中山,同他商谈了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问题,得到了孙中山的同意。8月29日至30日,应马林的要求,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专门讨论加入国民党的问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提出实行“党内合作”。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加入国民党,把国民党改造成各革命阶级的联盟。“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代表说服了与会的人”。这次会议最后接受了马林的提议。西湖会议后,只有少数中央负责人陆续加入国民党。1923年初发生了二七惨案,使中国共产党从血的教训中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的民族民主革命只靠工人阶级孤军奋斗是不够的,应该争取一切可能的同盟者。由于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取得了成功,国民党在社会上有威信,又在南方建立了根据地。孙中山在民国成立之后几经挫折,这时因陈炯明叛变,他深感中国革命要改弦易辙,对共产党员同他的合作抱着积极欢迎的态度。特别是1923年1月,孙中山与苏俄政府代表越飞举行了会谈,发表了《孙文越飞宣言》,确定了联俄政策,就使一些共产党人对国民党的传统看法有所改变。1923年1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作出《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的决议》。决议的要点是:国民党是唯一的国民革命政党:国民革命是当前的中心任务,中国独立的工人运动尚不强大;中共党员应该加入国民党;但是,共产党绝对不应与国民党合并,也绝对不能在这些运动中隐蔽自己的独立的旗帜,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才召开“三大”,专门进行讨论。
中共中央决定召开三大,各地按中央的通知精神,按民主程序进行大会代表的推选工作。当时中共中央下设北方、两湖、江浙和广东四个区,区党组织的名称叫区委员会。各区委员会都接到中央通知,要求选派代表参加三大。
据当时北方区委负责人罗章龙,1923年 5月间,中共中央从上海来信,内容是关于召开三大的问题,要求北方区按照中央的规定选派代表参加。根据中央通知,北方区委进行了讨论,并向铁路、矿山和北方区各大城市党支部下达通知,说明中央召开三大的意图,要求各支部重视这一工作,重要的地方如长辛店、天津、唐山、保定等产业工人区都要派人参加。
中央规定参加三大的条件是:第一,主要是产业工人;第二,各区委书记可以来,但不要都来;第三,工运负责人。
中央关于召开三大的通知文件到达后不久,“中英”(中央代号)又单独写了一封信给时任北方区委书记李大钊和他,内容是了解北方区参加三大的准备工作,并要求李大钊和罗章龙前去参加三大。北方区委选出李大钊、罗章龙、王荷波、王仲一、王俊等12人为代表,其中绝大多数是工人,共青团组织也派出负责人参加,这是全国各区派出代表人数最多的。
两湖区有毛泽东、陈潭秋、项英等,江浙区有徐梅坤、王振一、于树德等,广东区有谭平山、冯菊坡、阮啸仙等。中央代表为陈独秀、张国焘、张太雷。从法国回来的蔡和森、向警予,从苏联回来的瞿秋白也参加了会议。刘仁静作为出席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马林作为共产国际的代表出席会议。全国各地共推选代表40名。
三大代表,分批秘密赴粤。以北方区委为例,选出的 12名代表分三批走。为了保密,不坐同一条船,不乘同一趟车,不同一天走,但时间相隔不远。路线是由北京坐火车经天津到上海,再由上海乘船到广州。和罗章龙一起坐船的有湖北省劳动组合书记部负责人项英。到广州,罗章龙住在中共广东区委,其他代表则由广东区委派交通员带到指定的地点居住。广东区委对外的代号叫“管东渠”。为了安全起见,代表们列入罗章龙,他每天住的地方都不同,有时在谭平山家,有时在广东区委,有时在马林家,有时在其他地方。中央负责同志也不住在代表宿舍,每次开会都是有人带路。其他代表则住在代表宿舍。
赴广州每个代表不一样。江浙区代表、时任江浙区委书记徐梅坤一行六人赴广州参加三大的过程到广州:“我和王振一从上海坐船到广州去开会,和我们同船前往的还有李大钊、陈潭秋、于树德、金佛庄共六人。于、金两人是自己出的路费。记得当时于树德没有钱,急得没办法,我给他出主意,让他把邻居一位朋友妻子的金手镯借来卖掉,买了船票。船不能从上海直开广州,必须在香港停留一天。在香港和李大钊上岸去还喝了一点酒。船到广州,在太古码头上岸。夏天,广州天气已经很热,街上卖荔枝的很多,价钱很便宜。到广州后,广州党组织派人来接我们,是在长堤码头。因为我们互相认识,所以没用介绍信。我们都没有带行李,随身只有一个小包。一上码头就沿珠江岸边步行到‘三大’会址。因其他代表还没有到齐,休息了两天才开会。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现恤孤院路3号)召开。党的三大共持续了九天,大会预定的议程包括:(1)党的策略。(2)党纲。(3)土地问题。(4)工会如何进行宣传。(5)青年运动和妇女运动。 (6)解决北平、汉口和广州的党组织中的冲突。(7)党的议事规程和中央委员会。其中主要讨论党的策略问题,也就是国共合作,建立统一战线,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从始至终充满了争论,但同时,会议又鲜明地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陈独秀在中共三大上总结二大以来中央和各地区工作时,曾这样说:“就地区来说,我们可以说,上海的同志为党做的工作太少了。北京的同志由于不了解党组织,造成了很多困难。湖北的同志没有及时防止冲突,因而工人的力量未能增加。只有湖南的同志可以说工作得很好。”
在“三大”会议上,对国共要不要合作已没有异议,但围绕着共产党员要不要全体加入国民党,要不要在工人群众中发展国民党组织,却发生了争论。尤其后一问题更成为争论的焦点。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完全对立的两派意见。一派以马林、陈独秀、瞿秋白、张太雷等为主,主张共产党员应全体加入国民党,在工人组织中也应积极发展国民党的组织;另一派以张国焘、蔡和森、刘仁静等为主,反对全体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尤其反对在工人群众中发展国民党的组织。马林坚持“所有共产党员没有例外地都应加入国民党,并在国民党内积极工作,一切工作归国民党。”“至于职工运动,虽然是一个独立的运动,但也是国民革命的一部分;因此中共党员应该吸引大量工人参加国民党,俾能接受国民革命的领导。”陈独秀“原则上主张全体党员加入国民党,在国民党内积极工作;中共应领导工农群众成为国民革命中的一个强大的左翼。”张国焘等认为:“如果中共全体党员都加入了国民党,而且都在国民党内担任实际工作,……那还有什么中共的独立呢?”他们主张“担任中共各级领导工作的中共党员,担任与国民党无关的工作如职工运动等的中共党员,则不必加入国民党,或加入而不必在国民党内担任实际工作。”坚持职工运动“是中共领导的一个独立的运动”,“中共并无义务在工人群众中为国民党发展组织,因为这样将使职工运动成为国民党的职工运动。”但是从张国焘思想的实质看。实际上他根本怀疑加入国民党的政策。由于共产国际决议明确指出共产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他不便公开反对,于是主要反对在工人群众中发展国民党的组织。而工人群众不加入国民党,对于促进国民党的改造,壮大无产阶级的革命领导权,显然是很不利的。毛泽东在发言中认为,大批工农加入国民党,正可以改造它的阶级成分,和资产阶级建立联合阵线,是共同完成民族民主革命的需要。
蔡和森在发言中坚决反对陈独秀的意见和共产国际的指示,但在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时,蔡和森仍然以高票(40票中的 37票)当选。这说明,在党的三大上发表与共产国际代表和最高领导人陈独秀不同甚至相反意见的同志,并没有受到打击和排斥。党的三大为各位代表创造了一个非常宽松的政治环境。
多数代表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坚持原则,没有有意的帮派和小团伙行为。会议在坚持原则、充分行使代表权利和追求团结上趋于统一。在党的三大上,蔡和森和向警予是夫妻,又同为会议代表。在关于国共合作问题的讨论中,张国焘离会之后,蔡和森成了反对国共合作的主要发言人。蔡和森的观点,就遭到了爱人向警予的强烈反对。
党的最高领导人陈独秀在三大上作主报告时,公开批评了中央委员会、特别是自己的工作。他说:“中央委员会也缺乏知识,这是罢工失败的原因。”“现在我想对个别中央委员提出批评意见。陈独秀由于对时局的看法不清楚,再加上他很容易激动,犯了很多错误。”
陈独秀还点名批评了张国焘:“张国焘同志无疑对党是忠诚的,但是他的思想非常狭隘,所以犯了很多错误。他在党内组织小集团,是个重大的错误。”
所谓以张国焘为首的党内“小组织”问题的起因是这样的:党的二大召开时,只开了三次全体会议,其他时间主要是分组讨论。张国焘为召集人的一组以从事工人运动的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人为主,包括蔡和森、邓中夏、高君宇等人,是人数最多的一个小组。二大闭幕后,这个小组的人仍旧照常举行会议,以讨论劳工问题为主,也不免涉及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其中包括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问题。
现在看来,当时称张国焘另立“小组织”分裂党,恐怕有些言过其实。但明确指出张国焘“思想非常狭隘”的致命弱点及“组织小集团”的倾向,却显示了陈独秀超强的识人眼光。
有关国共合作问题的决议,《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案》草案,由陈独秀起草的。《决议案》中指出:现在统治中国的是帝国主义支持的军阀,“不是资产阶级”,“应该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工作”。“宜有一个势力集中的党为国民革命运动之大本营,中国革命现有的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一个国民革命的党,同时依社会各阶级的现状,很难另造一个比国民党更大更革命的党”。由于“中国劳动阶级还在极幼稚时代”, “工人阶级尚未强大起来, 自然不能发生一个强大的党”,“共产党员应加入国民党”,并仍旧保存我们的组织。这个决议同共产国际一月决议的精神基本上一致。“三大”召开前,5月24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又发出了《对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指示》,指出:“农民问题成了中国共产党整个政策的中心”,“共产党必须致力于工农联盟”,并提出“领导权必须属于工人阶级的政党”。这些意见正好弥补了共产国际一月决议的缺陷。但这个指示直到7月18日才传到中国,党的“三大”已闭幕近一个月,因而这一指示在党的“三大”上没有任何反映。大会以多数票通过了有关国共合作问题的决议,《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案》。文件对国共合作的方针和方法作出了正式的决定,即: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三大”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劳动运动决议案》、《农民问题决议案》、《关于青年运动决议案》、《妇女运动决议案》等。
大会最后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共选出中央委员九人,按得票数目排列如下:陈独秀(40)、李大钊(37)、蔡和森(37)、王荷波(34)、毛泽东(34)、朱少连(32)、谭平山(30)、项德隆(27)、罗章龙(25)。另选出李汉俊、邓中夏、徐梅坤、邓培、张连光等五人为候补委员。张国焘只得了6票落选。中央委员会又成立了由陈独秀、毛泽东、罗章龙、蔡和森、谭平山五人组成的中央局,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具体分工:陈独秀任委员长,毛泽东任秘书兼组织工作,这是毛泽东第一次进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罗章龙任会计兼管宣传工作,蔡和森负责党的机关刊物《向导》。会后不久,王荷波代替谭平山任驻中央局委员,主管工人运动。中央机关暂留广州。
中共“三大”通过的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决定,对于国共两党的发展,对于中国革命的前途都是有利的。国共的这种合作可以使中共有可能更有力地影响国民党的政策,推动国民党的革新,推动在它影响下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群众投入革命;这样做还有利于通过国民党的组织去发动工农群众,从而使国民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获得新的生命;也有利于共产党从比较狭小的圈子里走出来,在更广阔的革命斗争的天地中接受锻炼,迎接大革命高潮的到来。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这种形式也是孙中山和国民党当时所能接受的惟一合作形式。当孙中山夫人宋庆龄问,“为什么需要共产党加入国民党”时,孙中山回答说:“国民党正在堕落中死亡,因此要救活它就需要新血液。”所以中共“三大”的决定是有历史功绩的。党的“三大”明确规定,在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时,党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并且强调,拥护工人农民的自身利益是我们不能一刻遗忘的,“对于工人农民之宣传与组织是我们特殊的责任;引导工人农民参加国民革命,更是我们的中心工作。”这些规定也是正确的。但是,中共“三大”也有不足之处。基于“中国劳动阶级还在极幼稚时代”的认识,大会认为“中国国民党应该是国民革命之中心势力,更应该立在国民革命之领袖地位”。大会对国民党内的复杂情况和日后可能发生的变化估计不足,种下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根子。这反映了中共还处在缺乏经验的幼年时期。
“中央局秘书”一职,是第三届中央委员会特设的,实际上相当于后来设中央主席时的总书记,并不等同于党中央“秘书长”,因为“中央局会计”的职责也属于秘书长工作范围。对于秘书的职责,《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秘书员[负]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此外,组织法还特别规定:“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 ”“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须由委员长与秘书召集之,附加会议之日程。 ”中央局秘书的毛泽东在党内的地位,体现了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开始尝试通过制定党内法规的形式,制约最高领导人的权力。
后来,毛泽东兼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从而使党中央真正有了负责全党自身建设、特别是党务工作的专职主持者。党的三大后,全党组织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
“中央局会计”一职也是第三届中央委员会特设的,负责管理全党财务行政,并负中央机关和各区各地方机关财政、行政审议之责,主持审计财务和决算有关事务,稽查现金出纳等项工作。这一职务,到 1924年秋即改为由非中央局委员担任。
与第二届中央领导机构组成相比,第三届中央领导机构组成分工更加明确合理,既有利于坚持集体领导,又分工各负其责,加强了党中央的领导工作。负责“总理党务”的委员长陈独秀,不再兼管行政事务性工作,原来承担的许多工作分别由中央局秘书和会计负责,从而能够集中精力主持开好集体决策的中央局会议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主抓事关全党的大事。
党的三大共选出 14人组成新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但候补执行委员李汉俊从未到职,张连光不仅未到职,不久更携款潜逃。除去这两人外,实际上参与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工作的是余下的 12人。
邓培当选而落选。党的一大、二大中央领导成员张国焘因为搞“小组织”活动、激烈反对国共党内合作而落选。
同前两届相比,第三届中央领导集体具有新的特点:一是新成员居多。14人中有 9名新成员,占 64·3%;中央局5人中有3名新成员,占60%。本届成员平均年龄33岁,最大的是陈独秀44岁。最小的是项英25岁。这些领导成员都是正当青壮年,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热情高,干劲足,思维敏捷,易于接受新鲜事物。
二是出身劳动家庭者居多,代表性广泛。实际担当工作的 12位委员中,出身工农劳动家庭的 8人,占 66·7%。他们分别来自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长沙、安源、唐山各区委地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对中国农村、城市、工厂、铁路、矿山等各地方的实际情况有着深刻的了解,这非常有利于中央决策能够密切结合实际。
三是均经过实际斗争锻炼考验,具有四五年学运、工运、农运经历,任过党、团、工会的基层、中层、地区领导职务,有相当的工作经验。大多数理论思想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治坚定,斗争性强,作风深入,重视团结,善于联系群众。
罗章龙便称: “‘三大’选出的中央委员会显示了工人革命政党,阵营颇为严整,工作效能亦高,为前两届中央所不及。”
三大修改通过的党章首次规定新党员有候补期及党员可以“自请出党”。
首先,三大制定实施国共合作政策,为党的组织建设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三大之前,党处于秘密状态,组织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党的一大后,党发动和领导了中国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这些罢工规模大,参加者基本上是现代产业工人,是中国无产阶级中最有组织纪律性、最有团结性、觉悟最高的一部分,其中又涌现出一大批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分子。由于未能将这一部分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但影响了党组织的发展,也影响了党的工作的开展。
三大提出要把党建成一个群众性政党的任务。大会遵照共产国际的指示,决定与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同时强调:“我们加入国民党,但仍旧保存我们的组织,并须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谨严我们的纪律,以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
国共合作为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由于党起初集中全部精力帮助国民党发展组织,忽视了党的自身建设,党的发展出现停顿徘徊的状况,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党员数量下降的趋势。为此,中共中央在 1924年 5月召开的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上纠正了工作中的偏向,强调发展产业工人入党的重要性,指出:“这些工人都是我们党的基础,只有联结这些工人,我们的党才能发达而成一政治上的势力。”此后,党组织获得较快的发展。到党的四大前,党员发展至近千人,比三大时增加了一倍多。
三大制定《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用法规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党中央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二大以后,虽然党员人数、中央领导机关人数都相应有所增加,从党的整体看,还远远不能承担起面临的艰巨任务和历史使命。中央的领导工作制度,实际上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主要问题是“中央委员会的人数太少”。党的二大只选举了 5名中央执行委员,他们又难以经常在一起开会商量工作。正如陈独秀在三大报告中所说:“实际上中央委员会里并没有组织,5个中央委员经常不能呆在一起,这就使工作受到了损失”;中央委员会内部出现了严重不团结的情况,即李汉俊和李达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党组织,还有张国焘个人领袖欲和表现欲很强烈,在党内喜欢搞小宗派小集团。
党的三大针对中央委员会组织不完善、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作程序等情况,制定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对中央领导机构体制、工作程序等方面作出详尽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本党常年大会选出。其一切行动对大会负责,在两大会之间为本党最高指导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以 9人组织之。 ”“大会后之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即应分配工作,并选举 5人组织中央局。 ”“中央局以中央执行委员会名义行使职权,由执行委员会选出委员长秘书及会计 3人”等等。
中央委员会的组织规定一般应属于党章的内容。但在党的三大修改党章时,并未将其列入党章的条款,而是单独制定了一个《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这个组织法反映了早期党的中央领导机构的组织构成和一般工作程序,并集中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直接关系着全党的命运,在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
三大第一次修订党的章程,进一步完善了党的各项制度。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依据党的自身状况的发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二大党章进行了若干修改。与二大党章相比,三大党章的章节体例完全保留不变,仍然是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和附则六章,但从条文的数量上看,由原来的 6章 29条改为 6章 30条,增加了一条;从内容上看,在基本保持二大党章内容的基础上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如:(1)新党员入党由原来的“须有党员一人介绍”改为“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2)首次规定了新党员有候补期的制度,并根据候补党员不同的社会职业,规定了不同的候补期,劳动者的候补期为 3个月,非劳动者的候补期为 6个月,但这个规定在执行的时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候补党员在履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相同,但在行使权利方面,只能参加小组会议,只有发言权和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3)首次规定党员可以“自请出党”即自愿退党。这是三大党章唯一新增加的一个条文。对党员“自请出党”还作了相应的规定:“须经过区之决定,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如违时,由区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
毛泽东成为第一次成为主要领导,在党内“秘书员[负]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此外,组织法还特别规定:“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 ”。“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须由委员长与秘书召集之,附加会议之日程 ”。中央局秘书的毛泽东在党内的地位,体现了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开始尝试通过制定党内法规的形式,制约最高领导人的权力。
作者:
左显成(1947.6— ),男,资中县人。1964年参加水电建筑施工,1978年天津大学土木建筑地下建筑毕业,在水电十局教授级高工退休职工,现都江堰市作家协会会员,《西南作家》杂志签约作家。自费出版有长篇小说《我要成家》,《浓浓校园情》业已完成长篇小说《大山深情》和《花蕊夫》等作品。还写有诗歌和散文作品,发表在《西南作家》杂志、《中国诗歌网》、《人民网社区论坛》、《当代文学艺术网》、《四川文学网》、《麻辣社区四川论坛》、《美篇》。编著的《人民心中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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