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朴(1895-1945),河南省偃师人,河南革命先驱,中原抗日英雄,河南人民抗日义勇军司令员。参加过护法战争、北伐战争,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被中共河南省委誉为“北方的叶挺”。抗战时期,张之朴与妻子谷效颜(中共党员)一起在巩县建立了抗日义勇军,在嵩山一带开展抗日游击战争。抗战胜利后继续与国民党反动派开展武装斗争,1945年10月4日,由于叛徒告密,被敌人包围,在突围过程中不幸被捕,次日被杀害于巩县公川姜背枣岭上,时年50岁。弘扬传统文化,纸花献给英魂。作品以连环画的形式描绘出张之朴烈士的英勇事迹,真实再现了那段艰苦的抗战历程。

抗日战争期间,张之朴和妻子谷效颜(中共党员)在巩县建立了抗日义勇军,在嵩山的崇山峻岭中开展抗日游击战争,为河南人民的抗日斗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34年春,张之朴、谷效颜在巩县圣水村以办煤矿为掩护,秘密发动群众、筹集抗日资金,准备在嵩山开辟一块红色根据地,他教育大家,要拧成一股绳,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消灭人吃人的剥削制度。

一次,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在煤矿偷了一点煤,被煤矿的工友拴在木桩上。张之朴见了,解开孩子的绳子,并亲自装了一担煤让他挑走,并教育孩子他要用自己的劳动改善生活,同时,教育工友要有阶级同情心。

1944年7月,张之朴和妻子谷效颜在巩县鲁庄东庄发动群众建立嵩山人民抗日义勇军,张之朴任司令,开始了武装抗日斗争。他带领义勇军健儿打击日伪武装,成为活跃在豫西大地上的一支抗日劲旅。

1945年10月4日,张之朴率领仅剩不足80人的部队,在巩县夹津口韵沟村宿营。这天夜里,张之朴把自己向党组织写的《自传》交给儿子张志杰,并告诉儿子要坚持斗争,把革命进行到底。

10月4日夜,由于叛徒告密,义勇军被国民党巩县保安团600余名匪徒包围,面对强敌,义勇军战士毫不畏惧,奋起还击,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张之朴被捕。面对凶残的敌人,张之朴大义凛然,严厉谴责敌军,怒斥民族败类。

1945年10月5日,敌人将张之朴押到韵沟的姜背枣岭上,几十把刺刀直逼张之朴,面对凶残的敌人他视死如归,神态自若地坐到一块石头上,并向旁边被押解经过的妻儿和战友点头微笑,以示诀别。他的妻儿走到半山腰时,听到一阵枪响,这位党的忠诚战士英勇就义,时年50岁。

张之朴将军遇害后,国民党反动派把他的妻子谷效颜、四个未成年的子女关进了监狱,他们在敌人的监狱中遭受残酷迫害,始终坚持革命信念坚持斗争。因长期在狱中生活,儿子头发过长,谷效颜多次争取,敌人才允许她给两个儿子剪发,这也是她们母子在狱中唯一的一次见面。

1946年,经党组织营救,谷效颜及子女先后出狱。谷效颜以伤病之身,继续参加革命,先后在部队、地方任中原野战军、第二野战军后勤研究室主任、开封市妇联执行委员、宣传部长,参加过淮海战役。在开封工作期间,谷效颜写下了《吊之朴同志书》,字里行间都表达出了她对亲人的无限思念。
来源:巩义文联
文字编辑:何永红(巩义市委党史研究室)
剪纸作者:范秀香(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巩义市河洛剪纸代表性传承人,巩义市第七小学美术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