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贞民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译文:子夏说:“对待妻子,重视品德,不重容貌;侍奉父母,能够竭尽能力;服事君上,能够舍身忘死;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可信。这种人,虽然说不曾学习过,我一定说他是已经学习过的了。”
简评:这一章和上一章都可以看出,孔子为学重在做人,做人是第一位的,当然学习亦不可忽视。诸位可做见仁见智的理解。
本章难点在于对“贤贤易色”句的理解。此句多解:一是“用尊贵优秀品德的心来换取爱好美色的心”,一是“尊重贤德的人鄙视贪恋美色的人”。我同意认可译文中的见解,以上两种见解虽有道理,但过于空泛,本章以下三句,事父母、事君、交朋友,各指一定的人事关系,那么“贤贤易色”也应该指一种人事关系而言,不该是泛指。古人把夫妻关系看得極重,认为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所以本章开始便谈到它,不足奇怪。“贤贤易色”,第一个“贤”为动词,尊重,尊敬;第二个“贤”为名词,指“贤人”“贤妻”“贤内助”;“易”是多义动词,可译为“轻视”“不重视”等,“色”指容貌。本句,可能还有别解,不吝赐教。(隔日一节,王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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