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严防道路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7月10日,鄂州市鄂城区交通运输局、鄂州市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就严禁“脏车”进入鄂城区主城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进入鄂城区主城区的所有路口。
二、整治对象:超载超限、抛洒滴漏、带泥上路、不整洁(“脏车”)车辆。
三、整治内容:鄂城区主城区道路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脏车”进入主城区。进入主城区的各种车辆入城前必须清洗。保持车容整洁、美观,严禁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驶入主城区道路或街道。
2.严禁未加盖或密闭的各种运输车辆在主城区道路或街道上行驶。运输建筑砂石、渣土、垃圾等车辆应装载适量,且必须实行加盖或密闭运输。
3.严禁各种运输车辆沿街(路)抛撒渣土、废弃物。
4.严禁各种运输车辆车轮带泥在主城区道路或街道上行驶。
四、法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阻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拒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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