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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许昌市发布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56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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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1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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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
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56号)
由于近期周边多个省份及我省部分地区发生了零散和局部暴发的疫情,为防止疫情隐匿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7月11日6:00—12:00
二、采样范围
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和建安区许由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7月10日参加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各乡镇(街道)在社区(村)设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可主动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采样地点设置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
7月11日核酸检测期间,中心城区核酸采样小屋停运一天。
四、注意事项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核酸检测时出示核酸检测小程序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小程序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请务必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个人卫生。
(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此次核酸采样,但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对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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