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快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建设、在涉企类业务中办事企业只需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取消了查验和收取纸质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以往,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企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登记部门查验原件后留取复印件,给企业经办人员带来不便,也影响政务服务办理效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理业务,今年初,汝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完成了与市场监管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办事企业手机下载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后,登记部门通过不动产登记平台系统接口,直接调取该企业的营业执照核验结果和电子营业执照,并留档保存电子营业执照的全流程使用,是汝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创新模式后的又一项便民利企改革举措。
这种推进电子证照跨部门、跨业务应用的创新举措,减少了办事企业纸质申请材料的提供,方便了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下一步,汝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继续加快跨部门信息共享建设步伐,进一步推动数据融合共享,以广大企业群众利益为导向,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改革。(刘文喜 任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