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竟有这样奇葩的保险公司?
利益至上,顾客生命安全置若罔闻,致顾客生死于不顾
国家及相关地方各级维护消费者权益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广大车主朋友们 大家好:
我叫张十源,山西吕梁人,系晋JPH863车主,车辆里程约8000公里。肇事者辛文奇,系晋JNW171车主。这里向大家披露:太原人保串通山西美通4s店拆车顶、割车架,利益至上,致顾客生死于不顾。
2021年12月7日,晋JNW171致我车车架(整体车架)、底盘、底盘内侧、后叶子板等部位均严重受损,受损部位厂家无配件,辛文奇全责。吕梁人保板车将我车送往山西美通4s店修复。
从事故发生之日至2022年3月17日,3个多月吕梁人保,太原人保互相推诿,扯皮,推脱,不修不赔,不管不问,再无联系。
4s店称,受厂家指导,人保指示,拆车顶、割车架,敢修不负责。经专业人士现场勘验本车即使修好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倘若该车继续上路可能造成严重事故。人的生命本无贵贱之分,这样的车修起也堪称“马路杀手”,不是自杀就是他杀。导致现在他们不敢负责修即使修好我也不敢把车卖掉......最后4s店通过各种手段威逼利诱刁难让我签所谓的免责合同“生死状”。
中国人保号称,只赔4s店修理费,没有定损方案,没有维修方案。我再次深刻体会到“人民保险,不为人民”。
4s店工作人员称,保险公司给钱让他们这么干的,他们也想挣这个钱,因为我要投诉,他们挣不起这个钱就不挣了。
提醒广大车主:新车发生事故广大消费者是最吃亏的,因为不管车被撞的多严重,你的修理费超不过车价的一半,保险公司永远不会给你公平合理的理赔,不管你的车被撞的多严重,4s店都敢痛下杀手,最后只能任由他们胡作非为,修的报废车还洋洋得意的让你开车“上路”。修车前保险公司、4s店还会各种威逼利诱,让你签署“生死状”,修好修歹证明都是你自愿,好把他们的责任撇的干干净净。
敢问,国家及相关地方各级维护消费者权益部门的领导们: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谁准许上路?翻开中国的《民法典》有安全隐患的车谁敢卖!这样的“杀手”存在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如此猖狂敢凌驾于生命之上!
试问保险公司收取客户费用时也是各种刁难与推诿各种不负责吗?
敢问,国家及相关地方各级维护消费者权益部门的领导们:这么大的保险公司就是这样推卸责任,没有任何责任,没有任何担当的吗?这样的保险公司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就是为收取客户保费存在?遇到事的时候不敢面对处理?各种刁难,推诿,不负责,扯皮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