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没了井盖,从这附近走心里总是不踏实。你们派人来调研后,问题很快就解决了,我们心里也放下了一块大石头。”近日,河南省汝南县检察院干警就窨井盖治理情况进行回访,听到县城居民这样反馈,感到十分欣慰。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各类窨井数量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窨井盖破损、被盗,窨井“吃”人等问题也日渐凸显。井盖虽小,却关乎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回应群众关切,汝南县检察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和“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成立了专项调研小组,对汝南县全境窨井盖的管理和维修开展调研。
今年5月,汝南县检察院与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职能部门,就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多次座谈会商,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的意见》,对窨井盖的普查、建设、监管和日常维护,依法惩治涉窨井盖违法犯罪,共同维护窨井盖安全的相关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该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市公共区域共普查窨井盖及雨水箅子12257处,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窨井盖病害标准要求,共上报整改病害窨井盖2171处。“根据《意见》,我们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完善‘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工作机制,指派专人现场督查指导新型井盖的安装,优先对病害井盖进行更新换代,同时选取一条街开展试点,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汝南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窨井盖专项治理行动,是该院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功能,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刘文喜 王谜 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