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通知: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9号),经过推荐、评审和公示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认定445家单位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元宵节(百节龙习俗)保护单位为鄂州市鄂城区嵩山百节龙博物馆上榜。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各保护单位认真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

鄂州市鄂城区嵩山百节龙博物馆馆长、非遗项目嵩山百节龙代表性传承人严基树介绍:鄂州市鄂城区嵩山百节龙博物馆、鄂城区博物馆,是湖北省首座市级龙文化博物馆,该馆的建成得到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充分的肯定,兴建于2018年,坐落在万里长江风光秀丽的嵩山脚下,地处鄂城区燕矶镇嵩山村严家畈,嵩山百节龙被列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2019年将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博物馆展示以龙的文化为主题,将嵩山百节龙按1/2比例微缩,特地制作展出,并陈列与龙文化有关的文物千余件,其中包括:铁器、铜器、青铜器、陶器、瓷器、玉器、木雕、木榻、石雕、石刻、古钱币、刺绣、字画、等系列文物、工艺美术品,龙文化极其浓厚。

嵩山百节龙首创于明朝天启二年(1622年),历经400余年,是嵩山村严家畈湾村民在春节期间举行的传统特大型龙灯祭游送福民俗活动。是与岁时节令、民俗信仰和民俗传统音乐、体育竞技相关的文化项目,至今已达二十四届。该项目于2006年入选鄂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入选第二批湖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8年又被授予鄂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2021年鄂州市元宵节(百节龙习俗)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嵩山百节龙每5-10年扎制一届,至2018年达二十四届。嵩山百节龙为101节,总长425.58米,每节长3.99米;龙头高6.38米,重100余公斤,保持龙头直立行进,需80人轮班高擎。每届玩龙送福,需组成500人的玩灯队伍,有青狮、白象、魏征神像和銮驾,万岁牌伴游,还有孝子花灯二十四盏。祭游活动原则每5-10年为一届,一届为一年次,决定下届玩灯时间,由龙灯会头人在本届化灯时占卜决定。但也有灵活性,如遇上国家大事大庆,也可提前举行。玩灯期间,必唱灯戏,从正月初四唱至正月十八或二月花朝化灯为止。

鄂州市嵩山百节龙是一项嵩山村村民在春节期间自发组织开展的大型龙灯游祭民俗活动,传承至今390余年。作为灯会载体的龙灯有101节,总长425.58米,故谓之百节龙。
龙灯扎制从头年开始,历时四个多月,制作工序繁杂讲究,有着严格的制式规格。嵩山百节龙游祭时间在春节期间,整个腊月会陆续收到“接龙”邀请函。腊月二十四,举行“斗灯”、“开光”等祭祀仪式。大年初一至正月十五,百节龙出游送福。正月十八清晨再次祭祀占卜,确定下一届灯会时间,随后龙灯队伍绕村游走,并将龙头、龙尾分别于龙身分离,开始“跑风”,直至头尾相接,送于洼地“化灯”,一届龙灯会至此结束。
嵩山百节龙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有着传承数百年的仪式规范和宗族禁忌,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和工艺艺术价值,体现出群众性、民俗性、多样性等特征,成为当地百姓约定俗成的民间信仰,对促进当地群众文化认同、增进社会团结起着积极的作用。




